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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手拿起《八百万种死法》,像小时候看武侠小说一样停不下来,忍不住一气读完。
梁朝伟提到:“我看过劳伦斯·布洛克所有的书,特别喜欢马修这个系列。”他确实适合演马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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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万种死法》这部小说很有画面感,就像看了一场赏心悦目的电影,情节设置巧妙,处处遍布“钩子”,让你穷追不舍,欲罢不能。
先说说作者劳伦斯·布洛克。他是美国当代硬汉派侦探小说家,是“爱伦·坡终身大师奖”得主,被称为“纽约犯罪风景的行吟诗人”。在他的侦探小说里,推理只是一种形式,他更在乎文学性与审美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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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伦斯·布洛克(Lawrence Block),生于1938年,现居纽约。
八百万种死法
《八百万种死法》于1982年出版,场景让我想起美剧《堕落街传奇》:城市遍布罪恶,充斥肮脏、混乱、黑暗。
主人公马修·斯卡德曾经是警察,后来辞职成为一名没执照、做事不正规的侦探。他受妓女金·达吉南的委托,找皮条客老板钱斯传话:她想退出不干了。事情告一段落,没想到金·达吉南却在酒店被残忍杀害,更没想到最大嫌疑的钱斯竟找马修调查真相。
马修游走在纽约这个光怪陆离大都市,四处打听,不顾危险和警告,一心追查到底。他是都市漫游者,带着现代人熟悉的强烈孤独感,带出城市底层社会的真实一面。
警察乔·德金说纽约就是一个化粪池,陌生人凶杀案(凶手和受害者互不相识)越来越高。他抱怨:“这个赤裸都市有八百万个故事……知道它能给你什么吗?八百万种死法。”
“我必须随身带枪,这是规定。但我告诉你,不带枪我就根本不会上街,我会觉得自己没穿衣服。”
八百万,代指纽约市的人口,这个繁华城市有各种各样的离奇死法。
鳏夫在街上捡了一台电视机,兴高采烈拿去“老相好”乌克兰老太太家。接通电源,打开电视,电视机爆炸了,他失去一条胳膊和一只眼睛,老太太当场丧生。原来电视机装了炸弹,鳏夫以为捡到宝,谁知几乎送了命。
布鲁克林的一对贩卖淫秽物品的父子躲避追杀,随机跑进一家房屋,追杀者用手枪和霰弹枪对他们开火,父亲受伤,儿子身亡;刚搬进去的住户还没来得及享受新生活,年轻的妻子就被轰掉半个脑袋。
皇后区有两个邻居因狗的叫声吵了几个月。一晚遛狗,狗在邻居门口的树底下拉屎,邻居从楼上用弓箭射那条狗;狗主人跑回家拿手枪,打死了这个当了二十多年的邻居。
长岛市的两姐妹,一个12岁,一个14岁,在歇业的加油站里屋被发现手捆在背后,脑袋挨了两枪。一个星期后,她们的母亲在家被打死。原来这家人是哥伦比亚人,父亲贩毒、走私,触怒了什么人被全家灭门。
一个男人闷死了女朋友的女儿,因为每次两人去看电影,他都要花钱请人看孩子。
一个售票员举报了几个跳闸门的年轻人,年轻人对她怀恨在心,把汽油喷进岗亭然后点火,整个岗亭顿时爆炸,售票员被烧成灰烬。
一名年轻士兵休假回家打棒球时,一名观众的枪滑出口袋、掉在地上走火,流弹打中了年轻士兵,当场身亡。
马修日复一日阅读报纸,记下新闻报道,收集纽约街头的闲言碎语,悼念每一条生命的陨落,似乎铭记死亡就能见证生命价值。
戒酒会的吉姆劝他放弃看报纸,不看不烦,马修说做不到,“也许我和人类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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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修·斯卡德总喜欢呆在阿姆斯特朗酒吧(马修系列《行过死荫之地》
布洛克用冷酷的笔触,描绘都市的沉沦和人心的麻木。
“警察见过太多的死亡和惨事,为了能够继续面对这些东西,他们有必要将死者非人类化……一位老巡警和我勉强把尸体塞进运尸袋,下楼路上那位老兄满不在乎地让袋子磕碰每一级台阶。他对待一袋马铃薯大概都更加用心……后来,下楼时随意磕碰尸袋的人变成了我,清点和瓜分死者财物的人也是我。要我说,总有一天会循环回来,轮到我躺在运尸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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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万种活法
小说用第一人称写,文笔流畅生动。
纽约有八百万人,八百万种活法。假如无人在意,生命是否轻如鸿毛?
马修独来独往,外表冷漠内心温柔,他细心观察每一个与自己产生关联、或者与这个城市产生关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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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姆·尼森在电影《行过死荫之地》中扮演的马修·斯卡德
- “半吊子侦探”马修
马修·斯卡德以前是警察,他的一颗流弹意外害死了一个六岁小女孩,随后他辞职,大家认为他出于负罪感。
“这场意外事实上改变了我看待世界的方式,因此当警察不再是我想做的一件事了。我同样不想继续扮演丈夫与父亲的角色,也不想居住在长岛了。在此过程中,我失去了工作和婚姻,来到五十七街住下,在阿姆斯特朗酒馆浪费时间。”
他开始酗酒,医生警告他再喝下去就没命了。整部小说不停穿插他去戒酒会的情景,在讨论环节他总是无话可说,他无法分享自己的故事。
他租住在小旅馆里,慵懒过活,还要想办法赚钱赡养前妻和儿子。
“就叫它混口饭吃吧,只是我不怎么主动去觅食。工作主动找到我。我推掉的比我能处理的多,接下的都是我找不到办法拒绝的。”
他养成了捐什一税的习惯,每次有收入,他就随便找个教堂捐出总数的百分之十。
马修孤独而潦倒,冷漠而热血。
虽然见惯生死,他却将都市的“八百万种死法”记在心上;虽然妓女之死“见怪不怪”,他却执意追查真凶。
福尔摩斯和波洛依靠天才大脑破案,而“酒鬼侦探”马修只依靠肉身。
马修相信命案肯定和死者的生活相关,他出没在纽约的酒吧餐馆、横街窄巷,寻找线索、察言观色,有时揍人也有时被揍。他把这种调查方法自创单词“拖屁敲门”:goyakod,意思是 Get Off Your Ass and Knock On Door(拖着你的屁股给我到处去敲门)。
在马修调查凶案的过程中,“纽约都市众生相”一幕幕掠过,精彩绝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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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剧《堕落街传奇》剧照
- “独特风格皮条客”钱斯
钱斯是黑人,他颠覆了皮条客的刻板形象:他不喝酒、不嗑药、不吸毒,优雅温和,有艺术鉴赏力。马修第一次见他,“他的模样更像是职业运动员或炙手可热的律师,甚至像前途无量的黑人商业天才。”
钱斯出身中产之家,上过大学,主修艺术史。大三那年,父亲去世了,他退学入伍、整天嗑药。后来遭遇母亲中风去世、女友背叛,他清醒过来,退役回国,开始创业。
他给自己取名钱斯,创造出皮条客的一种独特风格。他从不打女人,但手下的妓女都怕他。
“拉皮条这种事很容易学习,整件事的核心就是权力。你只需要假装你已经有了权力,女人就会贴上来,把自己交给你……当你存心和刻板印象对着干时,别人就会觉得你是个特殊人物。”
钱斯手下有六名妓女,风采各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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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摄影师镜头下的纽约艳舞女郎
- “美艳尤物”金·达吉南
惨遭杀害的金·达吉南非常漂亮,父母是芬兰移民,九岁时亲人开始性骚扰她。高三时,她和一名中年房地产经纪人私奔,经纪人第四天就跑了,留下纸条说回去找妻子。
19岁的金·达吉南坐上去纽约的长途汽车,下长途汽车就被皮条客达菲盯上。她站街半年,缺乏沿街拉客的劲头,被达菲送进妓院又做了半年,之后钱斯买下了她。从此,她住进公寓做应召女郎,一晃就三年。
“我没看出来钱斯是个皮条客,然后他解释说从今往后我就是钱斯的人了。我觉得我就像被他卖掉的一辆车。”
- “村妞”弗兰
弗兰是个幻想当演员的小村妞。她把嫖客看作男朋友,也认为嫖客把她当女朋友来送礼送钱。
她喜欢抽大麻,相信转世。她说钱斯只爱她一人,她和钱斯因为前世因缘相遇,未来还要度过无数辈子。
“她把自欺欺人发展到了艺术形式的水平,为了支持她创造出的幻觉大厦,她不得不抽下成吨重的大麻。”
- “诗人”唐娜
唐娜离婚后住在下东区,在附近打各种零工。她厌恶住的地方,厌恶生活,偶然间开始卖身。随后她去按摩院上班,给嫖客打手枪或口交,她将自己视为一名性技师。这份工作“吸干了身体里的诗意”,她辞职单干了。钱斯找到她,一切步入正轨。
唐娜喜欢写诗,整天琢磨词句,写诗寄去杂志。
“有一次她收到了二十五块,这是她的最高成就。”
她享受现在的生活,诗歌对她的作用相当于弗兰的大麻。
“我要的东西全都有了。我从小到大渴望的无非是一个人待着。我想要一个体面的住处,想要有时间做我自己的事情,我说的是写诗。”
- “孤独症者”露比
露比是混血儿,母亲是华裔,“三个种族融合出一个绝世美女”。她跟钱斯一段时间,对安排颇为满意。
她听说金有男朋友,她很困惑,“恩客仅仅是一堆男人里的一个,一个女人怎么可能对恩客动感情呢?”
她对客人彬彬有礼,但心不在焉,也不和人来往,几乎没有回头客。她像个患有孤独症的成年人,不受心智触动。
- “记者”玛丽露
玛丽露以前是自由职业的审稿人,同居男人虽然离婚了还惦记前妻,她深知和这个男人没有前途。
她在一次画廊开业典礼和钱斯相遇,得知他是皮条客,想采访他。钱斯和她吃饭,建议她别写浮于表面的文章,“要搞就搞点真东西”,不如试着做几个月妓女,从内部视角去写妓女生活?
玛丽露想了一个星期,接受了钱斯的提议,所有事情立刻安排妥当。
刚开始几个月,她“尽职调查”,每次嫖客离开她都会做笔记。
“她将自我抽离行为和身份,记者的客观性之于她好比诗歌之于唐娜和大麻之于弗兰。”
她最终明白,写书只是进入这种生活的借口。她自欺欺人,自己不是妓女,只是“在过卖淫的生活”。
- “厌世者”桑妮
桑妮很受欢迎,是个寻欢作乐的派对女郎。
万万没想到,得知金被杀后,她自杀了,混合鸡尾酒吞下大把药片。这不是她第一次自杀,以前她试过割脉。
她在遗书写着:“金,你很走运。你找到了别人替你开门,我却只能自己动手……希望这次我吃得够量……没人会为我买祖母绿,没人会和我生小孩,没人会拯救我的生命。我厌倦了微笑,我厌倦了随波逐流。美好时光都已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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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孤独症患者
喧嚣而冷漠的都市,多少人孤独成瘾,独自沉沦。“八百万种死法”被层出不穷的“热点”迅速替代、被人们迅速遗忘。
幸好,人生总有选择,总有人愿意聆听你的孤独,在乎你的感受。
露比留言给钱斯,出走了。
玛丽露要开展人生新阶段,不打算接客了。
唐娜说卖身开始破坏她的“诗性”,她去申请基金赞助,通过读书会和工坊赚钱。
钱斯手下的6名姑娘,转眼只剩下整天抽大麻的弗兰。钱斯当然不担心“生源”。
“有那么多女人就等着别人告诉她们该怎么过日子。我从这儿走出去,用不了一个星期,就能再给自己找来一个排的女人。”
钱斯曾经喜欢皮条客这个行当,为自己打造一种人生,但现在长大了,这种曾经“像皮肤一样合身的人生”再也不合适了,马修建议他去做艺术品中间商。
马修呢?他破案了,抓到了杀害金的凶手,他险些又想喝酒。他去了无数次戒酒会,说了无数次“无话可说”,但这一次轮到他发言,他说了句“我酒精成瘾”,然后最要命的事情发生了,他开始哭泣。
马修在破案过程完成了自我救赎,他四分五裂的人生又重新弥合起来。
久居繁华都市,孤独无处诉说,就像喝不完的波本威士忌,一次次烂醉,再一次次想戒掉。
每个不愿妥协的“城市孤独症患者”,似乎都能在马修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我们找到似曾相识的感觉,迷醉字里行间的惺惺相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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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纽约
我想布洛克一定很爱纽约这个城市,纽约才是小说的主角。他写凶悍的匪徒和变态杀人狂,写满腹牢骚的警察,写危机四伏的街区,写夹缝求生、“绝不想死但也不知所终”的芸芸众生。
他冷静描绘城市光鲜亮丽背后的罪恶和疯狂,却让我们读到了城市的传奇和趣味,读到了温情和希望。
布洛克说:“纽约对我来说意义非凡。它让我感到刺激,是我的灵感和力量来源。这是一座复杂的城市,你从任何一个简单的视角来看它都可能是片面的。这里有太多太多性格各异的人,无穷无尽的故事,他们现在都成为我小说中的主角。”
难怪作家朱天文读完这部小说,特意飞去纽约,按书中描写,重走一遍马修的路线,穿梭书中的小巷和酒店酒馆,慨叹马修的“硬汉柔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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