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浓厚氛围,诸城市纪委监委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诸城墙夼水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厂长朱光德公车私用问题。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朱光德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私自驾驶公车上下班,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3月,朱光德受到记大过处分。
相州敬老院原负责人郑永忠违规报销招待费问题。2021年12月,时任相州敬老院负责人郑永忠安排工作人员开具虚假发票,违规报销招待费,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12月,郑永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舜王街道大辛庄子社区党委原委员,大荣网格党支部原书记、原大荣经联社社长王刚等人违规发放补贴问题。王刚在担任原大荣经联社社长期间,与村干部王立波、张培东商议决定,由出纳王洪峰支取代管资金,违规为大荣网格(经联社)干部发放误工补贴。2023年3月,王刚、王立波、张培东、王洪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问题,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规矩不在乎、不敬畏,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牢记“三个务必”,坚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以优良作风展现新气象、彰显新作为、奋进新时代。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强化政治担当,扛牢主体责任,抓住“关键少数”,不断增强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作风建设的政治自觉,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盯“四风”新表现新动向,贯通运用教育提醒、监督检查、明察暗访、严查快处、通报曝光等多种方式,持续纠治“四风”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回潮,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优良务实的工作作风,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市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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