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区居民卢先生惊喜地发现,太白楼路齐鑫花园附近的盲道砖焕然一新,在盲道的起始点还放置了提示标志,这个小细节的改变让卢先生感受到了满满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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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施行,该法明确将检察公益诉讼作为监督管理的兜底保障措施。今年5月份以来,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在所管辖的任城区、太白湖新区两区范围内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发现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的相关线索后,通过分组行动、实地测量、走访排查,对辖区内主要城市道路的无障碍出行盲道以及大中型商业场所、城市公园等地的无障碍卫生间、机动车停车位的建设管理维护情况进行调查取证,掌握一手资料证据。
调查查明,在任城区洸河路、红星路、太白楼路、火炬路,太白湖新区京杭路、聚贤路、谭岗路等主要城市道路的无障碍出行盲道,均存在被占压、损毁、缺失、人行横道处未设置缘石坡道等问题,相关部门对盲道的建设、管理未尽到监管职责,盲道不能正常使用,影响残疾人出行安全。任城区银座商城、运河城、万达广场、太白湖新区吾悦广场的无障碍卫生间和停车位的建设均不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规定的工程建设标准,任城湿地公园、南池公园的无障碍卫生间同样存在不符合规范的问题,相关部门对无障碍环境的建设维护未进行有效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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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明确职能部门权限划分,解决行政机关推诿难题,在任城区人大监察与司法委员会的支持下,任城区人民检察院邀请部分行政机关,在驻人大代表联络站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室组织召开公开听证,就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和监督依据一一出示并作出详细说明,督促相关监管部门认领具体责任。
会后,任城区人民检察院分别向五个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针对盲道的建设问题,依据相关规定和权责清单,建议相关部门全面排查辖区情况并形成问题台账。联合相关部门对占压盲道的行为进行整治,修复损毁盲道,定期清理盲道障碍物,保持盲道畅通无阻。督促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尽快合理铺设新盲道,并严格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等要求验收。
针对商业公共场所、城市公园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维护问题,依据相关规定和权责清单,建议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全面排查并形成问题台账督促辖区大中型商业场所、城市公园遵循实用、易行、广泛受益的原则,严格依照《无障碍设计规范》规定的工程建设标准和我市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设计、设置、改造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满足残疾人等社会成员的实际需要。建立健全商业公共场所、城市公园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督管理制度,形成全流程监督和常态化长效管护机制。增强商业场所、城市公园经营者以及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专业技术部门、人员的无障碍意识和执行规范的自觉性。
检察建议发出后,在“人大+检察”的联动监督下,各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利用无障碍环境建设部门协调机制,集合各方面优势资源,依法开展多项专项治理行动,认真落实济宁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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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对城市盲道、坡道进行修复,新增、改设盲道中断、阻断等问题15处。所有占压盲道的雨污水井盖全部修改为隐形井盖,维修盲道146米,约87平方米。针对主干道旁某小区入口占压盲道问题,责令开发商立即整改,已全部修复,在原有基础上改造、加增道路、桥梁坡道口16处,各主要路口的安全岛轮椅均可通行,路口人行横道坡道设置率达到100%。盲道、坡道设置不合理、不规范、断头等情况得到明显改观,依托数字城管平台和城市道路无障碍网络,加大巡查管控工作力度和频次,由年底对盲道破损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缩短为半年。
同时,以“治脏、治乱、治差”为目标,组织开展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占压盲道专项整治工作,采取强制措施扣押各类屡劝不止、占压盲道、不按规定要求停放的非机动车辆,集中迁改移除占压盲道的控制柜、环网柜等箱体,拆除改造阻断盲道的道路飞线。进一步优化非机动车停放空间规划,重新施划部分路段的共享单车公共泊位,持续推进主城区共享单车序化管理工作目标任务。购物中心、城市公园无障碍卫生间、停车位等设施均严格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的标准重新建设改造完毕,新增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115个,设置公园广场无障碍游线体系,划定残疾人公园内游览路线图,改造公园主园路次园路坡度,确保残疾人代步工具通行畅通。
济宁市于2020年入选全国无障碍环境示范市,多年来一直高度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建设和推行无障碍的城市生活环境,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是济宁市保障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共同富裕的重要工作内容。济宁检察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无障碍环境建设作为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的重点,以济宁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为指引,以专项活动为抓手,依托“人大+检察”联动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多种方式能动开展类案监督,督促行政机关认领责任,以点带线以线扩面完善城市功能,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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