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遗赠,不是遗嘱!”儿子16年娶4任妻子败光家产,富豪老父决定把遗产全给孙子,孙子却因疏忽导致遗赠失效,法院判了!
原创:朝律夕拾
富豪老父亲立遗赠协议,将全部财产留给孙子,只求孙子日后能替他照顾儿子。可孙子却因没在60天内表态接受,被父亲抓住漏洞,反手告上法庭,要求按法定继承分遗产。法院这样判了,一起来看看!(案例来源:四川成都中院)
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本案中的老人姓陈,是四川成都一位白手起家的企业家,年轻时和老伴一起打拼,搞企业搞得风生水起,攒下了好几套房子和一家生意红火的公司。可家底是有了,子女的事却让他操碎了心。尤其是大儿子陈某,说白了就是个不省心的主。16年里,先后娶了四任妻子,每离一次婚,就分一次财产,净身出户那是常态。更让人头疼的是,每次分完财,儿子就来找他哭穷,欠债几十万,他都咬牙给还了。直到最后一次,陈老伯一咬牙,把人从家里赶了出去:“你再这样下去,我拼一辈子的家产迟早被你败光。”本以为两个女儿能让人省点心,可俩人留学出国后,谁也不愿回国,一年到头见不着几面,打电话都嫌麻烦。陈老伯越想越不是滋味,老伴走得早,他一个人守着大房子,冷清得很。倒是前儿媳带着孙子小陈一直过得踏实,孩子从小就懂事,学习也争气,是那种别人家孩子都羡慕的“别人家孩子”。陈老伯看在眼里,心里打定了主意:既然儿子靠不住,那不如把财产留给孙子。于是他亲自找到前儿媳商量,还请了律师起草遗赠协议,明确写上:自己百年之后,所有遗产都归小陈所有。但有个前提,小陈必须答应——不管他爸陈某再怎么混账,该养老还得养老。协议也做了公证,就怕将来有人闹腾。几年后,陈老伯因病去世。律师当着家属的面,把那份协议交给了回来奔丧的小陈,还特别提醒他:“你得当面说清楚,愿不愿意接受遗赠,别拖。”小陈一时情绪低落,也没多想,随手把协议塞进抽屉里,等葬礼结束就匆匆又飞回了国外,继续念书。三个月过去,他接到母亲电话才知道,姑姑们和老爸已经为了遗产吵翻了天。他这才想起那份协议,赶紧打包回国,可人刚落地,迎面就是陈某一句话:“那份协议早过期了,现在你说不算!”小陈一脸懵:“我爷爷生前的遗愿,说好把财产留给我,怎么就不算了?”“你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也没按时表态接受遗赠,这事儿不成立!”几个亲戚在一旁你一句我一句,全指着协议说没效力。一家人围着遗产吵得不可开交,陈某也不含糊,干脆一纸诉状把亲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确认遗产该由他们几个兄弟姐妹来平分。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02案例分析
本案核心争议:孙子未在60日内表态接受遗赠,是否仍可依据遗赠协议独享全部遗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接受遗赠。同时,《民法典》也明确:继承开始后,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无效或放弃遗赠的,按法定继承处理。本案中,陈老伯生前立有**遗赠协议**,将所有遗产留给孙子小陈,前提是其承担赡养父亲的义务。协议已依法公证,法律效力明确。但问题关键在于,小陈在得知遗赠后未在60日内明确接受该协议内容,构成法定视为放弃。法院最终判决:遗赠协议失效,陈老伯遗产依法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03深刻教训
爷爷一片苦心想护住孙子,结果孙子一时大意,把遗产亲手“丢”了。遗赠不是遗嘱,60天不回应就等于放弃,守着财富,输在细节,你说冤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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