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执剑人的第七十五篇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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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证女 还还还还是赢了!
五日光速处罚安然落地。
而那个多事的举报人李天明呢?
姓名、电话被官方公告扒得精光!
公权"合规"恐吓公民删视频
连错误百出的罚单都能登堂入室
——此刻的防城港
刺痛着每一双期盼公平的眼睛
1
“亮证女”处理结果
不合法、不合理、不透明
8月6日,广西警方公告,防城港“亮证女”候某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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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亮证女”处理结果反而比“亮证”这件事的问题更加严重,其背后畸形裂变的权力观、紧张错位的政民关系、不透明的事件处理机制等现象被折射的淋漓尽致,其结果难以被信服。
前情提要详见
在此,我们提出对“亮证女”事件处理结果的三个质疑。
2
质疑一:行政拘留相威胁
警方上门岂是一句“合法合规”就免责?
乡路相遇,因一方强势不让路发生争执,是常见事件。在争执中摆名头、讲单位(或亮证)也并不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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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亮证女”事件为何能获取大量的流量?
除了“公仆”与“主人”身份倒置形成的错位政民关系,最为重要的是警方与“亮证女”一同上门,并以拘留为威胁要求删除视频。
事后调查,防城港警方称,上门“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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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真如其宣称的那样,连以拘留相威胁都是合法合规的吗?
下面一则海口法院对“虐猫案”的判决书,就是一面照妖镜——它清晰地映照出:“亮证女”事件中,公权力对监督者的“合法威胁”,比举报者因未尽注意义务引发的信息泄露何止残忍百倍!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九条规定,“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025年6月5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虐猫者曾某某反诉动保志愿者陈某某侵犯名誉权案。陈某某因在网络上披露了曾某某领养猫后进行虐待的行为和个人信息,导致曾某某遭到网友辱骂并患上重度抑郁,从而被告上法庭。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九条规定,认定陈某某的行为是“为公共利益实施舆论监督”。
判决指出,被告在小红书等平台发布关于曾某某虐猫视频具有一定的事实基础,虽然部分言语不当,但并非无中生有地捏造事实,并未使用明显侮辱性言辞,被告发布上述信息初衷为提醒更多的养猫人,避免其送养猫给曾某某虐待,依道德应当予以肯定评价,自然阻却违法行为(指形式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但因实质缺乏社会危害性而免责的情形,比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成立。
但判决书也认定,被告在小红书、抖音等平台发布的视频及微信聊天群中转发的视频泄露了曾某某家庭住址、家人照片、电话号码及车牌号码等信息,造成多人对曾某某进行辱骂等人身攻击。被告未能采取合理的措施和尽到注意义务,对曾某某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因此,驳回曾某某要求被告陈某某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失费及律师服务费等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医药费377.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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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起案件中,我们可以直接得出两个结论,并直接适用于“亮证女”事件:
第一,因“亮证女”亮出的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执法证,(在未明确其身份时)构成招摇撞骗或恶意滥用公权力。因此,上传该视频也属于“为公共利益实施舆论监督”,不可能处以行政拘留。
第二,即使上传视频中包含了“亮证女”的车牌,也只属于“未能采取合理的措施和尽到注意义务”,属于民事责任,而非行政责任,也不可能处于行政拘留。
难道以不存在的责任相威胁,打压公民监督权,就不是公权滥用?就是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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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二:权力的傲慢
草台班子也能登“殿堂”?
“亮证姐”的处理结果,防城港公安发布了处罚公告。但是,仅422字的处罚结果,竟然同时出现泄露个人信息、标点错误、打码错误等问题,不得以在修正后重新发布。
其中最为严重的问题是对“亮证姐”称为“违法行为人候**”,但是将举报人直接称为“车辆驾驶员李天明”。在明知不应当公开个人信息的前提下,对违法者予以保护,对举报人予以侵犯。
但是,其他低级问题也不容忽视。
权威文件错误百出,究竟是能力不行还是态度不行?让“丈育”来执掌“行政拘留”大权,其处理结果怎能服众?
一张连举报人信息都保护不了的罚单,一份连标点都理不顺的文书,竟被用来裁决公民尊严?这还能被归结为仅仅是“能力”问题吗?
不。这是写在纸面上的赤裸裸的蔑视——它无声地宣告了一件事:在你和握着公章的手之间,程序不过是块随时可以撕碎用来擦屁股的遮羞布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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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从“亮证女”处理结果看“塔西佗”陷阱
我们想要表达的是:亮证女”事件的涟漪绝非偶然。它是无数个程序黑箱、信息泄密、权力妄为的一个小小缩影,一个最小的组成单位。
“塔西佗”陷阱是西方政治学的一个定律, 用在政府公信力问题中, 可表达为当政府不受信任的时候, 政府怎样做都会受到公众的质疑和批评。
为何会出现“塔西佗”陷阱?
“塔西陀陷阱”,并非一朝一夕或寥寥几件事就会形成。
当公权凌驾一切,当公民觉得无法再监督决策,当处理过程敷衍、不透明,当我们见得太多太多,它就来了。
这场斗争中,亮证女赢了,老实人输了。
防城港一纸公告,把举报人钉在耻辱柱上,却为“亮证”特权铺好了柔软而鲜亮的红毯。这TM哪里是案件处理?这是公权变质的直播现场,是对所有监督者无声的绞索。
转发一起讨论,毕竟,沉默即是纵容,追问才是出路。
#塔西佗陷阱 #公权滥用 #舆论监督 #举报人保护 #程序正义 #防城港警方 #公信力危机 #法治反思 #公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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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1376号观察员
校对/福冈第一深情
编辑 设计/阿竹
图/网络&即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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