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执剑人的第八十七篇原创
![]()
突然发现一个新名词——“无薪试岗”,是指部分企业在面试后设置3~10天的试岗期,临近试岗期结束,便以“经验不足”“人岗不匹配”等理由辞退劳动者,并拒绝支付试岗期工资。
同时,由于涉及工资不过几百元,但投诉、仲裁等耗费时间、精力过大(可能数月都无效),加之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导致证明劳动关系困难,大批劳动者无法通过正规途径要回这部分工资,其劳动成果被“白嫖”。
![]()
在网上简单检索了一下,发现这种现象似乎还挺多发的。在地域上,涉及江苏、重庆、河南、广东、辽宁、湖北、四川、湖南等多个省份。在工种上,主要是服务员和小工厂。
换句话说,主要发生在经济一般的地域或“外出打工圣地”,只坑穷人。例外是设计院。
![]()
![]()
![]()
![]()
![]()
![]()
![]()
![]()
所谓“无薪试岗”,是彻头彻尾的违法骗局。《劳动法》规定,“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进公司的第一天就应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并领取工资。
“无薪试岗”就是企业为逃避法律的约束和监管,偷窃劳动成果。理论上来说,遇到这种公然违法的企业,劳动者应当及时避开。
![]()
我们更应当关注的是,为什么“无薪试岗”还是如此常见?为什么劳动者明知有“陷阱”还是要往里跳?
![]()
如果有的选,谁会走最差的那一条呢?对很多人而言,问题不是找工作的路上被骗,问题是找不到工作。
因此,不得不通过接受“无薪”来博取一个工作机会。
![]()
![]()
“无薪试岗”中,最“无关紧要”的就是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毕竟,不是谁都第二条路。
文/1376号观察员
校对/福冈第一深情
编辑 设计/阿竹
图/网络&即梦
专业、好玩、有态度
关注、在看、转发
我们都是
这个世界的执剑人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