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海龙湾小区原物业公司——广州海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去年9月就被业委会解聘,但该单位拒不移交资料和财物。
为此,小区所在洛浦街道办于今年2月21日对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粤穗番综(洛浦)处字〔2024〕223号,于6月23日通过公告送达决定书,责令该单位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按照规定向洛浦街海龙湾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服务有关资料、财物。及作出通报批评,并处罚款90000.00元(大写:玖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然而该单位至今仍未履行上述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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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龙湾小区解聘原物管公司,实现业主自管(图源:网络)
政府催促、处罚均不理,现双倍处罚!
从9万变成18万!再不缴将强制执行!
9月26日,洛浦街道办发布《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送达公告》,表示对广州海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移交物业服务有关资料、财物一案,该街已于2025年9月15日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粤穗番综(洛浦)强催字〔2024〕223号,因上述执法文书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给该单位,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予以公告送达。
洛浦街道办对该单位发出如下催告:
1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向洛浦街海龙湾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服务有关资料、财物。
2缴纳罚款90000.00元。
3缴纳加处罚款90000.00元。
公告表示,该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罚款缴纳至广东非税收入收缴一体化系统。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向本机关(单位)提出。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洛浦街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催告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炒掉原物业,业主自管后年入三百万
据了解,海龙湾小区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北部,由48栋9~12层的小高层住宅组成。2024年8月,小区业委会正式接管小区,这意味着该小区正式由业主自行管理,提供物业自治服务,原物业管理公司——广州海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正式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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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海龙湾小区(图源:网络)
“自管的根本原因是原物业公司太差,以前我们换个楼道灯泡都要等很久,还经历过垃圾成堆臭气熏天。”最早推动小区自管的志愿者之一、业主黄先生对媒体表示,“炒掉”物业公司更多是业主们的无奈之举。
媒体曾引述该小区业委会成员的话说,小区自管后预计每年将会积累300万元左右共有资金,这些资金主要来源于业主缴纳管理费和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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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龙湾小区业委会办公室(图源:广州日报)
然而,海龙湾小区在进入自管的过程中,与原物业管理公司的资料、财务对接工作遇到了障碍。
据了解,2024年9月17日,海龙湾原物业服务合同已按规定解除,但广州海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后续未按规定,按时向海龙湾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服务有关资料、财物。
直至今天,在屡次被催促的情况下,该公司仍拒绝履行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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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涉事物业公司被“处罚加倍”,表明了主管部门对违法行为的严厉态度,释放了深化法治化治理的积极信号,为行业规范化和业主权益保障树立了标杆。
这次处罚为行业敲响了警钟,物业管理行业应严守合规经营底线,加速从“管理思维”向“服务思维”转型,主动适应业主日益增强的维权意识和法治环境。唯有如此,才能推动行业从“矛盾高发”走向多方“共建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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