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驾驶人: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子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启用一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就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 启用设备类型及执法内容
1、 违法停车自动抓拍设备:对禁止停车的路段、时段违法停放机动车的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取证。
2、卡口抓拍设备:黄牌货车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未系安全带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二、 具体监控设备设置点位
(一) 违法停车自动抓拍设备点位;
1. 子长市安定东路环保局路段
2. 子长市公安局路段
3. 子长市秀延中学路段
4. 子长市袁家沟路段
5. 子长市宏博一号巷口路段
6. 子长市瓦窑堡派出所路段
7. 子长市东苑小区路段
8. 子长市华林巷口路段
9. 子长市秀延长廊路段
10. 子长市新华书店路段
11. 子长市县医院路段
12. 子长市民乐路路段
13. 子长市河滨路油苑小区路段
14. 子长市新车站路段
15. 子长市子长陵路段
16. 子长市湫沟台路段
17. 子长市四路口路段
18. 子长市开元广场路段
19. 子长市管理站路段
20. 子长市薛家沟路段
21. 子长市财政局路段
(二) 卡口抓拍设备点位;
1. 子长市张家沟卡口
2. 子长市县河桥卡口
3. 子长市淀粉厂卡口
4. 子长市红都十字卡口
5. 子长市曙光路卡口
6. 子长市开元广场卡口
7. 子长市采油厂卡口
8. 子长市湫沟台卡口
9. 子长市四路口卡口
10. 子长市子长陵卡口
三、启用时间
上述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12月12日零时起正式启用。
四、 处罚依据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陕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五、 温馨提示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行经上述路段时,请按规定停放车辆,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主动停车礼让,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子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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