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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日晚,由复旦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数字经济法治研究中心、复旦大学智慧法治实验室联合主办的数字经济法治论坛系列讲座第12期“税法学研究方法新视野”在复旦大学江湾校区廖凯原法学楼301室成功举办。本期讲座由东吴大学法律学系专任教授陈清秀主讲,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严益州、汪倪杰,青年副研究员蔡培如参加与谈。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数字经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智慧法治实验室主任许多奇主持讲座。
讲座伊始,许多奇教授介绍了主讲嘉宾陈清秀教授在税法学领域的深厚造诣与丰硕成果,并对参与本次讲座的与谈老师及同学们表示欢迎和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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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环节,陈清秀教授以“天人合一”东方传统哲学思想为核心,系统阐述了税法学研究的新视野与新方法论。他首先指出,西方现代法理学与价值相对主义面临困境,而中国儒释道思想中蕴含的“天人合一”、“道法自然”智慧,实为一种古典而普世的自然法思想,可为当代法治建设提供价值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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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教授进一步将“天人合一”思想凝练为“通情达理”的实践原则,即法律应合天理、事理、人情。陈教授强调法学研究及法律适用必须符合人民生活需要与事物本质道理,以实现“为民兴利除害”的目标。基于此,他提出税法学研究的“五重构造”方法论框架,旨在融合概念法学(确保合法性)、自然法学(确保合理性)、利益法学(确保公正性)、价值法学(确保正当性)以及法社会学(检验道德性与社会效果),以追求法律在形式与实质、个体与整体、静态与动态之间的圆满统一。陈教授还以税法与民法、商法的衔接为例,倡导“法秩序融合统一”,避免部门法之间互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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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谈环节,汪倪杰副教授首先肯定了从古典哲学中汲取法治伦理资源的尝试,并就“天人合一”思想内部的具体源流及其如何转化为现代部门法原则提出了深入思考。严益州副教授从法学思维形式的理论脉络出发进行评析,并结合其功能主义立场,探讨了税法与行政法总论的关系,提出了对税收法定原则与法律保留原则在实践中需进行动态、相对化理解的观点。蔡培如副研究员则从法律实务视角出发,探讨了当法律规则僵化时,由行政机关抑或司法机关运用原则进行修正更为合适的制度功能定位问题。
在问答与自由讨论环节,同学们及主持人就德国法上的专案救济机制、具体税法案例等积极提问。陈清秀教授对问题进行了回应,他赞同在法律解释与漏洞补充上行政与司法机关的相互协同,并介绍了通过行政规则进行通案救济以平衡个案正义的思路。讨论进一步延伸至当前税法实践中面临的诸多挑战,如对赌协议税务处理、税收优先权冲突、滞纳金计算上限等具体问题,与会师生共同探讨了“天人合一”与“通情达理”理念在化解复杂利益冲突、导向多赢局面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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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许多奇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她高度评价了陈清秀教授将哲学思辨与具体法律实践相结合的宏大视野,指出“通情达理”、“法秩序融合”等理念对推动税法乃至整体法治的现代化具有重要启发,并鼓励学界与实务界就此展开更深入的探索。在热烈的掌声中,本次讲座圆满结束。
图| 朱昌莉
编辑 | 白礼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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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法治论坛系列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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