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不结婚的代价!”上海普陀区,女儿请来保姆,照顾患阿尔兹海默症的母亲。不料7年后,53岁女儿也被确诊阿尔兹海默症。母女俩每月退休金2万多,保姆一人照顾母女俩,不堪重负,要求居委会接管。居委会告上法庭,申请母女俩的监护权。法院介入后,却发现情况远比想象中更严重。
王女士父亲走得早,大姐在加拿大定居,家里就剩她们娘俩。
母亲退休前是高级工程师。王女士自己也是硕士毕业。母女俩都是高学历,日子过得体面。
2016年,一场意外降临到这个家中,母亲被确诊阿尔兹海默症,王女士自顾不暇,遂以6000月薪请来保姆闻阿姨,帮忙照顾母亲。
可2021年,王女士也开始不对劲了,先是忘事,后来话越来越少,2023年,她也被确诊阿尔茨海默症。
母女俩都被确诊阿尔兹海默症,累坏了保姆闻阿姨。
她早上五点多就得爬起来。先帮吴阿姨穿衣、洗漱、喂药,再去看王女士。
最难的是王女士,有时候突然就大喊大叫,不许人靠近。闹起来能喊一宿,闻阿姨只能守在床边,困得不行了,靠着墙眯一会儿。
更让她崩溃的是,母女二人的大小便都不能自理,且病情越来越严重。她怕自己撑不住。
她每天睁开眼就发愁,她不知道这日子,啥时候是个头?
她也想过离开,可她走了,母女俩咋办?
原本,王女士定居加拿大的大姐,是她和母亲的监护人。可2025年4月,大姐突然失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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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姊妹7个,两个妹妹都在安徽,最小的都61岁了,身体也不好。她们自愿放弃监护权,说实在无能为力。
眼看母女俩生活陷入困境,居委会向法院申请,担任监护人。
法官调查后,发现情况比想象中更难。
母女俩退休金每月2万多,听起来不少。可她们每月要还1万多的房贷,还要支付6000元的保姆费,这就去了一万六。剩下几千块,管三个人吃饭、水电煤,还有母女俩的医药费,勉强持平。
没有合适亲属当监护人,法院最终判决:宣告母女俩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居委会做监护人。
53岁王女士和她84岁妈妈在上海有房有退休金,放在任何人眼里,都是养老不愁的体面人家。
可疾病一来,全变了。
阿尔茨海默症最残忍的地方在于,病人先是记不得事,然后不记得人。
人老了,到底能指望谁?
大女儿失联了,小女儿躺在身边,比她妈病得还重。
兄弟姐妹都六七十岁了,隔着几百公里,有心无力。
两万多退休金看着不少,可扣除房贷和保姆工资,剩下那点钱管三个人吃喝拉撒看病,能剩下啥?
说到底,这是一个“体面中产”的崩塌现场。不是他们不努力,是病太狠。
这个故事里,保姆闻阿姨值得被点赞。
她在吴家干了快十年。最开始是照顾母亲,后来女儿也病了,她一个人扛起两个病人。
一日三餐,擦身换衣,端屎端尿,夜里还要应付王女士的喊叫。她不是没想过走,可每次话到嘴边又咽下去,她走了,母女俩怎么办?
她就是那种最朴素的念头:干了这么多年,有感情了,不能扔下不管。
可她面对的,是两个完全失能的病人,还有近两百万的房贷。
她以为靠一个人、靠一腔感情能撑住,可现实是,她撑不住了。
感情再深,也有耗尽那天。她说“我怕我承受不了”,这句话里有多少无奈,干过护理的人才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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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即便这样,她也没甩手走人。她说,等那边安排妥了,她再走。
这世上,有些情分是用钱算不清的。
可这事还有一个角度,如果王女士当年结了婚,有配偶,有子女,局面会不会改观?
不是说结了婚就能躲过病,而是说,多一个人,多一层支撑。丈夫可以分担,子女可以接班,哪怕不能亲自照顾,至少在法律上,第一顺序监护人就落在自家人身上,而不是全靠一个保姆扛着,扛到扛不动那天,逼得居委会去法院申请当监护人。
王女士不是个案,不少年轻人觉得婚姻是束缚,一个人过挺好。一个人确实自由。但代价就是当你倒下的那天,身边可能连个能签字做主的人都没有。
母亲病了有女儿,女儿病了有保姆,保姆扛不住了,谁来?
民法典第28条规定,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条件的居委会、村委会担任。
这叫公职监护,平时用不上,真到走投无路那天,它就在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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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话说回来,谁愿意走到那一步才想起制度?
谁不想在病床前,有个人握着自己的手?
目前,居委会正在和两个姨妈商量,找一家能接受母女俩的第三方监护机构。
随着老龄化越来越多,有更多老年人或许会遭遇养老问题,以及王女士和她妈妈这样的事情,希望国家出台一些制度和措施,让这些人老有所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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