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至3月7日
全国法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题培训班
在国家法官学院举行
乐山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
庭长黄滔在培训班上
以《海棠花开 法护未来——
构建护未成长全周期司法保护体系》为题
作经验交流发言
近年来,乐山法院立足辖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及司法保护工作实际,打造了“海棠花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以“法润、聚向、护育、绽放”为理念,全面统筹审判执行、判后帮教、心理疏导、普法宣传等工作,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聚焦主责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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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中院设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各基层法院设立少年审判法庭或专门审判团队,推动案件专业化审理。团队审结的全市首例民政局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
审结的王某某诉某美容院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事例库。
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为涉罪未成年人量身定做帮教方案,推动40余名缓刑未成年人重归正途,其中2人重返校园,10人顺利就业。
延伸司法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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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乐法妈妈”宣讲团,48名干警受聘担任55所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模拟庭审1000余次,累计覆盖师生8万余人。
开设“乐法妈妈”信箱累计收到青少年来信800余封,联动妇联、社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发出1158封致家长信,积极开设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暨心理健康公益课堂。
制作播出“乐法妈妈”微课堂23期、“乐法少年说”普法视频22期,进一步引导学生、家长增强法治意识。
厚植司法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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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多部门搭建帮扶协作平台,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多元服务50人次。开展“法治送高墙”活动,对乐山籍未成年犯开展判后关心帮教,助力犯罪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
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校园安全等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送司法建议13份且均得到回复。
通过“司法建议+部门联动”模式,有效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从个案处置到综合治理转变,为未成年人构建更坚实的安全屏障。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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