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秦仲海 陆火
2025年5月7日,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民营企业家罗德红,在前往湖北高院的路上被警察抓捕,涉嫌罪名是“非法采矿罪”。
此前,罗德红即因“非法采矿罪”获刑1年2个月。坚称无罪的罗德红,在出狱后持续申诉、信访、举报,却在申诉过程中又因同一罪名被抓。
当地有权机关称,之所以二次抓人,是因当年的有罪判决“遗漏了犯罪行为”。
![]()
郧西县有权部门以“遗漏犯罪行为”为由对罗德红实施二次抓捕
罗德红亲属则认为,这是典型的滥用国家追诉权、重复追诉,“以刑化访”“打击报复”的痕迹十分明显。
民营企业家出狱后申诉再度被抓,该案已引发澎湃新闻等权威媒体的关注。2026年3月16日,郧西县法院将对该案公开开庭审理。
01民营企业家被判“非法采矿”坚称无罪
2025年9月,知名机构媒体澎湃新闻以《湖北一砂石商按要求迁址被以非法采矿判刑续:申诉获再审后又被发回重审》为题,对罗德红这些年来曲折的刑事遭遇进行了报道。
根据澎湃新闻的报道,2013年10月,为配合十堰市委、市政府高速公路沿线“裸体山体复绿行动”的政策要求,郧西县政府决定将罗德红承包经营的砂石场转址至他处。
![]()
澎湃新闻对罗德红的刑事遭遇进行公开报道
罗德红积极配合政府工作,在原有采矿许可证存续期间申请注销,并主动放弃了部分赔偿。新址基础建设期间,郧西县国土资源局协调公安等部门为罗德红的企业审批了“三炸”物资,但新的采矿许可证则长期处于办理之中。
案件资料显示,2015年、2016年,郧西县国土资源局曾两次以书面形式,向县政府报告请求为企业办理采矿许可证;但直到2018年11月8日,罗德红新注册的十堰香里铺砂业有限公司才取得采矿许可证。
长达5年的办证周期后,2020年,罗德红的砂石场终于进入正常生产。此时,罗德红发现,郧西县交投公司已于2019年在高速公路沿线集中布点,一次性开办9家采石场。
罗德红对此进行了举报,并致使郧西县交投公司旗下数家采石场被否。罗德红亲属称,罗德红的举报行为,触动了某些“特殊群体”的既得利益。
2022年1月,罗德红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被郧西警方刑拘。最终,罗德红被以“非法采矿罪”判处刑期1年2个月。
当地法院称,2017年—2018年间,罗德红明知企业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在建设砂石场新址时,进行非法开采活动,将出售相关砂石,总计销售砂石8958余立方米,总计销售价格33万余元。
罗德红始终不认可自己存在犯罪行为。他说,其销售的砂石来源有四类:原砂石场库存的,原砂石场复绿产生的,新砂石场基础建设产生的,以及从其他砂石场采购后加工的。
罗德红说,自己并无非法采矿的主观故意,也没有任何必要进行“非法采矿”;事实上,他从2014年11月起即开始申办采矿许可证,却等了5年才办下来,是因有权部门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拖延。
02去法院的路上,被再次抓进看守所
“不是在看守所,就是在去往看守所的路上”,这是坊间流传的一种表述,虽显夸张,但也揭示了民营企业家所面临的巨大刑事风险。
2023年3月,罗德红刑满释放。恢复自由的他发现,在其被羁押期间,其所经营的手续齐全的砂石场,因长期无法正常经营,已然濒临倒闭。
信访、举报,成了罗德红出狱后的工作重心。对其有罪判决持续申诉的同时,罗德红亦不断对郧西县公检法等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实名举报。
2025年3月,其申诉工作获得重大进展,湖北省高院对“罗德红非法采矿案”立案复查。
但仅仅一个多月后,2025年5月7日,罗德红第二次被警察抓了,涉嫌的罪名同样是“非法采矿罪”。
其亲属介绍,罗德红是在前往武汉的高铁上被抓,其目的地原本是湖北省高院。希望洗刷有罪之身的民营企业家,在怀揣法律信仰、走向高级法院的路上,人生的方向再次被迫发生转折:他走进了看守所。
![]()
前往湖北高院的路上,罗德红被抓了
当地有权机关称,之所以再度抓捕罗德红,是因当年的有罪判决“遗漏了犯罪行为”。
根据澎湃新闻报道,郧西县检察院在一份《回复函》中称,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罗德红的原刑事判决,遗漏了非法采矿的犯罪行为,郧西县公安局经进一步侦查,发现其遗漏的犯罪行为可能影响原判决量刑,遂将罗德红刑拘。
案件资料显示,所谓的“遗漏犯罪行为”,主要指侦查机关认为此前判决遗漏了约1.8万方砂石料未被认定。
![]()
2025年12月,郧西检察院第二次以“非法采矿罪”对罗德红提起公诉
罗德红亲属则认为,郧西的有权部门,是在滥用国家追诉权、重复追诉;罗德红的申诉刚被省高院立案复查、刚获得重大进展,地方有权机关便迅速抓人,“以刑化访”“打击报复”的痕迹十分明显。
其辩护人亦强调,罗德红案自始至终拥有全套合法手续,迁建时采矿许可证尚在有效期内主动注销,但由于重新办理采矿许可证过程中遇到政府不作为等因素,难以做到无缝衔接,不应认定为“非法采矿”。
03作为被举报对象,郧西公检法是否应回避?
罗德红的申诉进展,以及郧西县有权机关的二次抓人,织造了一幅错乱的司法景观:
一方面,湖北省高院于2025年9月作出再审决定,指出当年的有罪判决“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指令十堰中院进行再审;
十堰中院随后作出《刑事裁定书》,撤销原一审、二审判决,发回郧西县法院重新审理;
![]()
湖北高院作出再审决定,指出原有罪判决“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
![]()
湖北高院作出再审决定,指出原有罪判决“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
另一方面,郧西县有权机关大力开展工作,并于2025年12月再度以“非法采矿罪”对罗德红提起公诉。
众所周知,再审程序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启动的特殊救济程序,其目的是纠正错误,而非重新开启一个全新的刑事诉讼流程。
但案件资料显示,郧西的有权机关,却将“再审”与“漏罪追诉”合并一处进行审理。
“这是非常罕见的司法程序错乱。”一名资深法律人认为,对罗德红的两次公诉,涉嫌罪名皆为“非法采矿”,在原有罪判决已被撤销的情况下,应当中止审理,待再审案件审理结束后,再对所谓“二次追诉案件”进行处理,而非并案审理。
罗德红亲属还介绍,多年来,罗德红因不服有罪判决,对包括郧西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纪委等部门及相关人员进行了持续性的举报及控告,双方早已形成了紧张的“对立关系”。
![]()
罗德红出狱后,曾长期对郧西县有权机关及相关人员进行实名举报
![]()
罗德红出狱后,曾长期对郧西县有权机关及相关人员进行实名举报
“办理案件的公检法,都是罗德红的举报对象。”罗德红亲属说,罗德红因长期信访、举报,早已被当地部门视为“眼中钉”。
罗德红亲属强调,作为被举报对象的郧西县公检法,应当依法回避案件办理,“被举报对象抓了举报人,又如何奢望他们能够公平、公正依法办案?”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