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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底我开始写公众号,兜兜转转已有八个年头。
2020年疫情期间,抖音直播收入是我律师收入的好几倍。
这几年,公众号也好,抖音也罢,各个自媒体平台,进场的律师已经远远超过前些年。
我写公众号的初衷,是因为想要分享一些法律知识,让身边的朋友少走一些弯路。
谁曾想普法多年,公众号的粉丝一直是三位数,偶有一次分享跟老公闹离婚,却意外爆火,光一日新增的粉丝人数就是我前面累积许多年粉丝总和的好几倍。
这回想起来,也颇为有趣,离婚律师分享多年法律未火,离婚律师自己闹离婚倒是火了。
抖音直播也是如此,只要我开口讲法律,直播间人数总是个位数,而自己聊起人生感悟,直播间最多可达几千人。
作为律师,我们总是认为大家需要普法,需要更多更专业的法律知识,以便人生少走一些弯路。
实则不然,众人对真实的人、真实的故事、真实的情感,才更感兴趣。
今天,我就分享一下律师们最关心的问题,那就是抖音和公众号,能不能带来案源以及转化问题。
我必须声明的是,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请大家仅供参考。
真相一:律师吸引的大部分粉丝是同行
就我本人而言,有超过50%以上的粉丝是同行,要么是公检法在职人员,要么是律师同行,要么是其他法律同仁。
这一点是我未曾预料的,所以这也让我近几年的更文内容有了很大的变化,前几年以法律知识为主,这几年以律师执业感想为主。
私下加我微信的大部分朋友,也多是同行。
同行能带来案源吗?我的答案是肯定的。
所以,如果有同行加你微信,请你不要拒绝,说不定他就是你下一个合作者。
很遗憾,我之前由于微信好友实在过多,我一直以为微信好友人数最多只能是5000人,又嫌几个微信号麻烦,一直在控制好友数量,所以被迫拒绝了很多好友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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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2:网上的案源质量一般不高
无论抖音还是公众号,都会有一些案源。
要么是一审二审败诉,需要再审抗诉的;
要么是执行多年无法回款,需要恢复执行的;
要么是为了追求所谓的公平正义的。
金额低,难度大,客户预期高,几乎是绝大部分网上案源的特征。
真相3:想接案,纯靠骗
截止目前为止,除了个别咨询费外,我在网上没有接过一个案子。
昨天有个玛纳斯的朋友,说网上有个湖北的律师一直找他,让他交2000块钱,保证帮他把多年执行未果的案款收回来。
我一直很好奇,湖北离新疆千里迢迢,这2000块钱扣除律所管理费等等,到手1000多块,连来回路费都不够,律师难道凭空办案?
就这2000的律师费,那位律师持续跟进了几个月,日日不停歇,天天画大饼。
所以,网上的确有数亿的客户,但是我们面临的竞争者也不少,甚至多是经过长期专业训练的团队。
作为真正办案的律师而言,忽悠成案绝非明智之举。
另外,网上来的很多客户都在外地,除非事先建立起全国合作的律师网络,否则也难落地。
话说回来,我另外一个朋友,主要做刑事案子,案件来源主要靠自媒体,做的风生水起。
他们一方面是内容比较垂直,另一方面是舍得花钱推广。
总体来说,网上的案源还是有的,只是和我们预想的情况不太一样。
对于没有案源的律师来说,线上线下两手抓,准是没错的。
我们不能因为有些路好走才选择上路,而应该先上路再说。
前提是提防不要被割韭菜,但凡是跟你说花钱就能成的事儿,大概率是成不了的。
能让我们成事的,一定是我们自己的勇气、实力与坚持,以及运气。
(全文完,图片来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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