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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公开征集
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深化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专项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养殖场(户)违法使用“瘦肉精”等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以及不按规定自行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在集贸市场、菜市场、批发市场、生鲜市场、餐饮门店、学校周边、小作坊等重点部位制售病死、死因不明、腐败变质、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肉类产品。
(三)非法使用鸡肉、猪肉、鸭肉、马肉等冒充劣牛、羊肉,加工销售假劣牛、羊肉制品,生产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走私冻肉,以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网络销售假劣肉类产品、来源不明肉类产品等违法犯罪线索。
(四)伪造、变造、买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文件等违法犯罪线索。
(五)肉制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生产、经营存在添加非食用物质、农兽药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形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
(六)生产、经营兽药残留超标的注药肉或者添加其他物质行为,属于不合格产品的注水肉,以及在屠宰相关环节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行为等犯罪线索。
(七)未经许可或备案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的黑窝点、黑作坊,以及销售来源不明的熟食、卤味、腌制等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走私冷冻肉类产品、更换包装、非法销售等违法犯罪线索。
(八)其他关于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及肉制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公开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三、问题线索举报方式
政府热线:12345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0712-7222920
县公安局:110
县农业农村局:0712-7222332
四、奖励措施
根据规定,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人,将依据其提供线索的价值及后续侦查打击成效进行综合评估,给予人民币500元至20000元不等奖励。
五、线索举报要求
(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鼓励生产经营者、企业内部人员、相关行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及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肉类生产加工、销售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举报人要遵循实际,实事求是。检举、揭发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有明确的举报对象,提供相关指向性证据材料,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过分夸大或虚构事实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相关线索的,公安机关和行政主管部门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大悟县公安局
大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大悟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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