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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一次贪图方便的随意停放
却意外引发了一起交通事故
造成两车受损、一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共享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段某悔恨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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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0日早上7时
城区道路车流逐渐增多
市民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
正常行驶在长城路非机动车道
行至事发路段时
路边占道停放的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
占据了通行路面
因避让不及
张某径直撞上了共享电动自行车
猛烈的撞击瞬间造成两车受损
张某也因此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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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
经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办案民警
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开展勘查取证、调查走访工作
经查
事故发生前一晚22时许
市民段某某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抵达目的地后
未按照规定将车辆归还至专用停放区域
贪图一时方便
擅自将车辆随意停放在长城路非机动车道内
占道车辆直接影响了该路段非机动车正常通行
也为本起事故埋下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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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
交管部门依法认定
段某违法停车妨碍通行
存在一定过错
承担本起事故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
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等共享交通工具时,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文明骑行、规范停车,严禁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盲道及人行道等影响通行安全的区域。同时,骑行过程中务必集中注意力,仔细观察路面状况,保持安全车速,及时规避路面障碍物,切实保障自身及他人出行安全。(案例来源:经开大队)
编辑/王 柯
审校/黎 袁
复审/石 甜
核发/张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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