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14岁男生奸杀15岁女同学”案一审宣判后被告未提起上诉,受害人家属也在律师的疏导和建议下撤回了抗诉,目前该案一审刑事判决已正式生效,遇害女生父母计划提起民事诉讼,追究案发当天聚会喝酒的15名未成年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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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8日,该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蒋某某(作案时14岁)因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审理查明,蒋某某与被害人方某某(殁年15岁)系同班同学。
2025年7月6日晚,两人在同村村民家中玩耍,后蒋某某单独送方某某回家途中产生奸淫之念,用手勒住方某某颈部将其放倒,因方某某大声呼喊,蒋某某担心罪行败露,又用双手掐住其颈部,致方某某机械性窒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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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案后,蒋某某触摸被害人隐私部位并拍摄照片,后拖拽尸体欲藏匿至隐蔽处,途中接到家人催促回家的电话,将尸体放在路边后逃离,7月7日,警方在蒋某某家中将其抓获。
蒋某某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按照法律规定依法不适用死刑,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已是针对未成年被告人的顶格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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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宣判后,方某某父母当庭提交了抗诉申请,希望判处被告人死刑,后在代理律师疏导和建议下,家属经过慎重考虑,于5月2日自愿撤回了抗诉申请。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无期徒刑已是顶格惩戒,继续抗诉没有改判的法律依据,律师称“如果让当事人执着于无效抗诉,只会让他们困在无尽的诉讼拉扯与精神内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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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蒋某某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起上诉,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上诉期为十日,至2026年5月8日届满,目前一审刑事判决已正式生效。
撤回抗诉不等于放弃追责,5月10日,方某某的父亲表示接下来将提起民事诉讼,追究案发当天15名聚会喝酒的未成年人的责任,据悉,案发当晚共有15名未成年人在同村村民家中聚会,方某某和另一名女生未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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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该案宣判前,方某某家属已主动放弃民事赔偿请求,只希望判处对方死刑,但因未成年人顶格惩戒只能是无期徒刑,因此他正在考虑起诉蒋某某的家长要求依法进行民事赔偿。
方某某出事后,其父母陷入了巨大的悲痛,母亲每天待在女儿房间里,翻看照片,抱着衣服,睹物思人,时常痛哭,父亲则靠烟和酒控制失去女儿的痛苦,一天要抽七八包烟,事发至今喝掉了300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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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蒋某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方某某的父母始终受不了女儿以这种方式离开,目前,方某某的遗体仍还在殡仪馆,家属表示“已经很对不起女儿了”,计划等民事诉讼落实后再处理安葬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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