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菏泽市市直事业单位
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深入推进“人才兴菏”战略,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加快集聚支撑和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高素质青年人才,根据工作需要,菏泽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政治素质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
4.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满18周岁,其中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8周岁(1987年5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5年5月以后出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
6.国内高校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②取得“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③取得中央级科研院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④取得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为前10%专业相关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2)。
2017年以来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符合报名条件的可以报名。
7.海(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入围2026年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QS、THE、USNews)前100名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留学人员仅可报考岗位表中注明“接受留学生报名”的岗位,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课程匹配度较高,且符合所需其他条件的,可以报考该岗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7.菏泽市范围内的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已签订引进意向书的)等,以及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聘)未满半年的人员(截至公告发布之时);
8.有工作单位人员须取得单位同意,否则不得报考;
9.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均不列入引进范围;
10.在校期间受过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11.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符合回避情形的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引进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引进岗位及数量
引进岗位、专业设置、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有关要求详见《2026年菏泽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同时,组织开展博士研究生专项引进,相关要求详见《2026年菏泽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博士)岗位一览表》(附件2)。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线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8:30至5月26日18:00,报名人员填写《菏泽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报名岗位相应电子邮箱,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毕业学校及专业+电话”。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并于5月27日前反馈初审结果。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适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接受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因故不能到现场资格审查的,可与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协商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时,报名人员需书面提交的材料包括:
1.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附件4),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担任职务及获得荣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4.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
5.海(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资格审查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并贯穿引进全过程,不符合公告要求及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材料造假者将取消引进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没有按时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考试
人才引进考试采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岗位匹配度、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等方面的情况。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名人数及工作需要,可自行增设笔试、面谈、职业能力测评等环节筛选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面试不设置开考比例,实行百分制并以70分为合格线,成绩现场公布,考试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
博士研究生引进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过面谈考察、面试评议、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方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试时间、地点及形式等以各用人单位具体通知为准。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人选在有公务员录用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确需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人选须按规定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二)考察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与招考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对人选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引进资格。
(三)递补
因人选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拟引进人选公示前由引进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须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与引进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规定办理手续。
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引进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公示发布后无故自主放弃引进的,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其失信情况记录在案。已经办理引进手续,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的,取消其引进资格,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七、人选试用
引进人选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引进人选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解除聘用合同。
八、组织领导
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领导,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等工作,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实地考察、档案审查等工作的具体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1.人才引进过程中的通知公告将在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网站等平台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报名电话畅通。
2.本次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
3.必要时,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人才引进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发布补充公告。
4.岗位报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一览表,监督电话:0530-5310227。
中共菏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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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仲裁委员会招聘公告 菏泽仲裁委员会因工作需要,现委托菏泽国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案岗位秘书3名。现将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公开选拔、流程控制、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
3.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业界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不得报考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人员。
3.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岗位任职要求及职责
(一)办案岗位秘书2名
1.年龄38周岁以下(1988年5月11日以后出生),综合素质高,沟通能力强,有较高的职业操守。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不限学历与专业;通过法律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面试成绩加3分。
3.主要负责:仲裁庭审记录工作;日常文字材料的起草、修改工作;仲裁理论、实务研究及调研工作;其他仲裁业务性工作。
(二)驻外办案秘书1名
1.年龄38周岁以下(1988年5月11日以后出生),综合素质高,沟通能力强,有较高的职业操守。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不限学历与专业;通过法律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面试成绩加3分。
3.主要负责:仲裁庭审记录工作;日常文字材料的起草、修改工作;仲裁理论、实务研究及调研工作;其他仲裁业务性工作。
4.派驻至曹县办事处工作,常驻工作地点为菏泽市曹县。
四、用工方式及薪资待遇
(一)用工方式:试用期两个月,与菏泽国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
(二)薪资待遇: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行业平均工资标准执行,正常缴纳四险一金,具体金额面议。
五、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18:00截止。
六、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自行下载附件1《菏泽国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附件2《个人信息汇总表》、附件3《应聘承诺书》,根据要求如实填写,并粘贴电子版照片;下载并填写后附上本人报名材料以“招聘岗位+姓名”为邮箱主题发送至hezeguotou@126.com。如不按要求填写邮件,视为无效报名(要求:附件1和附件2要求必须为word电子版格式,附件3要求手签并上传扫描件)。同时提供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
1.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在线验证报告,境内学历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含所有阶段全日制、在职教育学历学位),留学归国人员请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资格审查由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任职资格等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拔任用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公司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经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交纳考务费100元/人领取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从业经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行考察、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录用依据综合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下发录用通知,各录取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其他
1.根据工作需要,对于录用人员放弃或其他原因未到岗的,由合适人选依次递补作为考察人选。
2.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择优录取。
3.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全面性、关联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4.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聘用的,责任自负。
5.本公告由菏泽国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菏泽国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0-6205155
地址:菏泽市鲁西新区钱江路新世纪科技城3号楼3楼3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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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菏泽市招才引智服务中心、菏泽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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