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矿难发生时,哪个矿领导在井下带班?
原创 李万卿
![]()
山西沁源县留神峪煤矿一场矿难,82人遇难。
遇难者中,有矿领导吗?
矿难发生时,实际下井的人数是247人,井下有矿领导吗?
至目前,尚无公开信息。
早在2010年9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就下发第33号令,名曰《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
业内俗称“三十三号令”,也叫“矿领导下井带班令”。
这里所指的“矿领导”,并非“矿长”一人。
正确表述是:“本规定所称煤矿领导,是指煤矿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
何谓“下井带班”?
“三十三号令”说得很明白,就是“矿领导带班下井,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同年十月,国家安监总局又下发第34号令:《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业内称“三十四号令”。
2015年,又在此基础之上做了修正和完善,成了一线煤矿工人维护自己安全生产权益的“尚方宝剑和护身符”,也给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又上了一道“紧箍咒”。
那么,这次发生瓦斯爆炸的留神峪煤矿,有矿领导“下井带班”吗?
截至目前,尚没有公开信息。
不过,查起来,也不难!
1,先公布留神峪煤矿领导班子成员名单,这不是秘密,可以公开,接受监督。
2,公布下井的247人的名单,看看有没有“矿领导”。
3,公布逃生人员名单,看看有没有“矿领导”。
4,公布死亡人员名单,看看有没有“矿领导”。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不管有没有“矿领导”下井,名单一公布就一目了然。
特别是矿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按规定必须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5次,并与矿工同下同上、现场排查隐患、盯守高危环节。
所以,也要查查这个煤矿的矿长下井没有,下井的次数够不够,是真下井还是假下井!
煤矿安全,根基在井下,关键在现场。
国家三令五申,煤矿领导必须带班下井。
这绝非形式主义,而是用脚步丈量风险、用眼睛发现隐患、用责任筑牢生命保障线的关键一环。
所以,来不得半点虚假。
早一段时间,宁夏应急管理厅就曝光了一个典型答案例:银川市某煤矿安全副矿长、安全总监胡某某“假下井”。
胡某某授意他人携带其定位卡下井,自己未到现场。
这并非个例。
翻阅近几年监管记录,“李代桃僵”的把戏屡见不鲜:四川有生产副矿长安排瓦检员携带自己的定位卡下井,陕西有矿长伪造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签字日期,云南有矿长、总工程师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管理制度弄虚作假……
![]()
桩桩件件表明,假下井、假记录已成部分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中难以根治的作风顽疾。
根源何在?
一是侥幸心理作祟,二是形式主义泛滥,把下井异化为应付考核的数字游戏;三是监管仍有短板,人员定位系统虽已普及,但人卡分离、出工不出力的核查手段尚需“加码”。
更深层看,这暴露出部分安全管理者“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严重缺位,红线意识淡薄。
留神峪煤矿矿难发生时,矿井下究竟有没有“矿领导”?
期待真相!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