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人工智能OPC公司设立登记
二、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三、审批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四、申请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签署);
3.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发起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单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企业被授权人或联系人、提交申请材料的人员(经办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前述人员任职情况能够经实名登记确认的,可免予提交任职文件;
5.住所使用相关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五、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六、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
第一步:申请人登录“青岛市企业开办智能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qydjfw.qingdao.gov.cn/index.dhtml),点击右上角“人工智能OPC创业服务”指引模块,查看政策介绍、营业执照办理流程等相关信息。
第二步:返回主页面,点击“我要开办企业”,根据系统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系统具备“智能表单”功能,将根据填写内容自动生成《申请书》、公司章程、股东决定、高管职务任免书等标准文书;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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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企业登记机关进行“材料指导”。该环节通过后,申请人通过“爱山东”APP或微信小程序,进入“青易办电子签署中心”模块,进行远程人脸识别和电子签名。
2.线下办理
申请人携带纸质版材料到青岛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青岛高新区静园路8号二楼“OPC服务专区”)窗口现场递交,咨询电话:0532-66966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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