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医疗纠纷求助引发网友广泛关注。有家属反映,家中高龄老人在异地生活期间,被济宁老年血管病医院诱导,跨越 1800 多公里前往该院接受一项陌生的 “换血” 类医疗项目,不料诊疗后突发重症,生命垂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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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家属介绍,涉事老人常年患有高血压、脑梗等基础疾病,身体状况特殊。家属质疑,院方在开展相关诊疗操作前,未完成规范完整的术前体检,未排查出老人血管存在的动脉瘤隐患,便仓促进行诊疗操作,最终导致老人出现脑部大出血、血管破裂,目前已进入 ICU 救治,随时面临生命危险。
事发后,家属紧急赶赴山东济宁,希望与院方沟通厘清事件原委、协商后续事宜。但家属表示,院方对此事采取冷处理态度,直接否认存在医疗问题,双方沟通陷入僵局。面对专业医疗机构,普通家庭在医疗纠纷中取证难、维权难,家属直言求助无门,维权之路举步维艰。
一、核心法律疑问:此类高风险医疗项目,是否必须告知家属、取得家属签字?
1. 法律明确:特殊高风险治疗,必须保障家属知情同意权
根据《民法典》第 1219 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等高风险诊疗,医院必须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对于高龄、基础病复杂的患者,不能或不宜仅向患者本人说明的,必须向近亲属告知风险、取得书面同意。
“换血”(多为血浆置换类项目)属于侵入性、高风险特殊治疗,对患有脑梗、高血压、动脉瘤隐患的高龄老人,风险极高。医院明知老人独居、家属不知情,却瞒着家属开展诊疗,本身涉嫌未尽法定告知义务。
2. 高龄特殊患者,医院有义务主动联系家属
本案中老人常年受脑梗、高血压困扰,属于高龄高危群体,即便老人意识清醒,医院也应当充分评估其对高风险治疗的认知能力。
法律层面,针对独居高龄、基础病复杂的患者,医疗机构应主动联系近亲属告知诊疗方案及风险,而非诱导老人瞒着家属接受治疗。医院跨越千里诱导老人就医、全程不告知家属的行为,涉嫌侵犯家属的法定知情权。
二、多项诊疗行为涉嫌违反医疗规范,存在法律过错嫌疑
1、术前检查不合规
老人存在动脉瘤隐患,医院未完成完整术前体检、未排查血管隐患,仓促开展高风险操作,违反诊疗规范。根据医疗纠纷相关法律,医疗机构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未完善术前风险排查,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2、诱导异地就医涉嫌违规营销
老人独自在广东生活,被诱导跨省前往济宁接受陌生医疗项目,若存在夸大疗效、隐瞒风险、刻意诱导等行为,涉嫌违反医疗广告、诊疗推广相关监管规定。
3、事发后消极处置,涉嫌漠视患者权益
患者病危后,院方全程冷处理、否认医疗问题,拒绝沟通核实,不符合《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医疗机构配合调查、沟通协商的义务。
三、普通家庭维权难,可通过这些法律途径维权
面对强势医疗机构,家属可依法采取 3 种合规维权方式:
- 1、向卫健部门投诉举报:向济宁市卫健委提交书面投诉,申请核查医院诊疗合规性、术前告知义务履行情况,要求行政介入调查;
- 2、申请医疗损害鉴定:封存全部病历资料,申请司法鉴定,明确医院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老人危重后果的因果关系;
- 3、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途径主张医疗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
本案暴露出独居老年群体就医的巨大隐患。对于高龄、有基础病的独居老人,家人需提前叮嘱:谨慎接受跨省陌生医疗项目、拒绝高风险特殊治疗;同时,医疗机构应坚守行医底线,严禁诱导老人隐瞒家属开展高风险诊疗。
目前,该事件仍待当地卫健部门介入核查,医院诊疗行为是否合规、是否承担法律责任,需等待官方调查与鉴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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