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法答网:民间借贷现在约定的2分月利息是否合法吗?(问题编号:C2024010500185)
【最高院回复意见】按交易习惯,民间借贷合同约定2分月利息,年化利率为2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当事人请求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计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自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还之日的利息部分,适用起诉时本规定的利率保护标准计算。”根据本款规定,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对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按年利率24%予以保护;并根据2020年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对自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还之日的利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予以保护。
回复人:谢勇(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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