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26年一季度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8.1小时,比2025年全年的48.6小时小幅缩短。不过,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8.1小时,仍然比《劳动法》规定的平均每周工作时间要高。
中国总人口从2022年开始减少。无论是根据联合国的预测,还是根据育娲人口的预测,还是根据西南财经大学和清华大学于2025年1月共同发布的《中国2025-2100年人口预测与政策建议》,至少到本世纪末,中国总人口将会一直减少下去,这一点基本上是确定的;不确定在于人口减少的速度有多快,主要取决于未来的生育率。
现在有很多人认为,随着AI(人工智能)的迅速发展,AI会替代越来越多的工作岗位,越来越多的人将失业,不需要这么多人口,所以不需要提高生育率。
我在前段时间写过一篇文章《AI替代的岗位多还是创造的岗位多?看世界经济论坛的分析》提到,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2025年未来就业报告》(Future of Jobs Report 2025),基于技术变革(AI / 自动化为主)、绿色转型、人口结构、地缘经济碎片化、经济不确定性五大因素,对22个行业和55个经济体1000多家企业的数据进行分析,得出如下结论:根据未来就业调查受访者的预测推算,在2025-2030年趋势下,劳动力市场结构性转型带来的岗位创造与岗位消亡,将波及当前全球总就业岗位的22%。预计新创造岗位规模相当于当前就业总量的14%,合计1.7亿个;同时,到2030年将有相当于当前岗位8%(即9200万个)的岗位被逐步淘汰替代。这样一增一减,最终实现工作岗位总量净增长7%,即净增7800万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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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仍然有不少人不认同上述报告的分析。那么,即使假设AI替代的岗位比创造的岗位更多,是不是要减少人口才能提高就业率?
假设某个小国就业人员共有100万人,平均每周工作时间48小时,假设每个就业人员的工作时间是相同的,那么相当于这个小国每周工作总时长=100万*48=4800万小时,没有人失业。后来AI替代了10万人的工作岗位,也就是这个小国每周工作总时长=90万*48小时=4320万小时就足够了。在这种情况下,这个小国有10万人失业了。
但如果这个小国减少每个人的工作时间,从每周工作48小时减少到每周工作43.2小时,那么,仍然是100万人就业,这个小国每周工作总时长=100万*43.2=4320万小时。在这种情况下,平均每个人每周工作时间缩短了4.8小时,这个小国没有人失业,幸福感也提升了。
所以,从促进就业的角度来看,缩短工作时间将直接倒逼企业优化人力配置、扩充岗位数量。在整体工作量相对稳定的前提下,缩短单人工作时长,意味着企业必须通过新增招聘、补充人力的方式保障生产经营有序推进,原本被超长工时压缩的就业空间将得到释放。
1930年,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发表一篇文章《我们后代的经济前景》(Economic Possibilities for Our Grandchildren)中预言,伴随生产力大幅提升,到2030年,每周工作15小时(每日3小时轮班)就足以满足多数人的生活需求。
1930年正值大萧条时期,全球失业、贫困、悲观情绪蔓延。但凯恩斯认为:短期萧条只是暂时,长期看人类经济会持续爆发式增长。过去几千年,人类生产力进步极慢,一直困在生存挣扎、稀缺资源争夺里;现代资本积累、科技进步会带来指数级增长;他大胆预测:到2030年,发达国家人均财富将达到1930年的4~8倍;贫穷问题将被彻底解决,人类第一次整体摆脱生存压力。生产力暴涨后,不需要所有人长时间劳动。未来每天工作3小时、每周15小时,就足以生产所有人需要的物质;工作不再是谋生必需,只是为了精神满足、避免无聊。
凯恩斯的预言在技术层面是可行的,但在社会制度与文化层面尚未实现。是否能在2030年实现每周15小时工作,不取决于技术能否做到,而取决于社会是否愿意将技术红利转化为普遍闲暇。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最新数据,部分国家就业者平均每周工作时间(Average hoursworked per week per employed person, latest year)分别为:中国46.1小时,越南41.6小时,印度尼西亚40.0小时,菲律宾40.6小时,马来西亚44.7小时,新加坡42.6小时,泰国42.3小时, 日本36.6小时,韩国38.6小时,英国35.9小时,法国35.9小时,德国34.2小时,美国38小时,加拿大32.1小时,巴西39.0小时,墨西哥43.7小时,俄罗斯39.2小时,土耳其43.9小时。
从这些数据来看,发达国家的平均工作时间要远低于发展中国家,而中国平均工作时间不仅远高于发达国家,也显著高于同等发展水平的国家。
2026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学教授陆铭建议,缩短工作时间,减少不必要的加班。优化《劳动法》关于工时、累计加班工时、加班工资的规定,强化监察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建立便捷、保密的劳动者举报通道;同时完善举证与仲裁机制,优化关于加班事实认定的举证规则,解决劳动者举证难的问题。此外,在法律或司法解释中明确界定“变相强制加班”的具体情形,使监管有更清晰的执法依据。
多项研究结果显示,缩短工作时间也有利于提高生育率。例如,西班牙人口学家PauBaizán 等人2016年对15个欧盟国家及挪威的研究分析了男性工作时长对夫妻终身生育率的影响,发现:在男性平均每周工作38小时的国家,女性生育率约为1.8;而在男性平均每周工作45小时的国家,女性生育率降至约1.45。研究指出,长时间工作文化不仅压缩了育儿时间,也阻碍了男性参与家务和育儿,从而对生育造成负面影响。因此,缩短工作时间、为男女双方都提供更灵活的工作安排,有助于提升生育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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