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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近三年了,他们涉嫌犯罪的行为是否被查实?有没有受到什么处理?
古话云:家和万事兴。新话说:不作死就不会死,
一段持续了三十一年的婚姻,在2007年画上了句号。离婚时,两人默契地选择不分财产。十六年后,男方突然起诉要求分割近亿元家产。法庭上,昔日的夫妻为了多分一杯羹,开始了疯狂的互揭老底。
最终,他们如愿以偿地“分”到了法律的一纸裁定——案件被驳回,两人因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双双被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
这就是近日刷屏网络的“年度最‘刑’离婚案”。一对年近七旬的退休公职人员,本想通过法律讨回公道,却万万没想到,这场官司成了他们“自投罗网”的起点。
一场迟来十六年的财产分割
故事的两位主角是王某和张某。
王某1954年生,江苏省徐州市人,长期在铁路系统及国企工作,2016年从国电集团退休,级别为副厅级;张某1956年生,上海市普陀区人,原为徐州市公安局民警,2005至2006年间调入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工作。
两人于1976年登记结婚,共同生活了31年后,于2007年5月8日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令人费解的是,离婚时两人并未实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一搁置,就是十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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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王某率先打破沉默,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为由,在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标的额为1.4亿元。然而,因被告张某的经常居住地在上海市普陀区,案件被裁定移送上海普陀法院。王某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裁定。
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受理此案后,因标的额巨大,报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最终仍由普陀法院审理。出人意料的是,案件开庭审理后,王某向法院申请了撤诉,法院予以准许。
但风波的平息并未持续太久。2023年5月9日,王某卷土重来,再次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9870万元,包括两人名下14处不动产。
离婚法庭变成“反腐爆料会”
如果说第一次起诉是暴风雨前的宁静,那么第二次庭审,则是真刀真枪的战场。
法庭之上,两人为了多争家产,彻底撕破了脸面,开始疯狂互相揭发对方隐瞒的资产,场面一度变成了一场反腐举报现场。
王某率先开火,一口气列举了张某名下多笔来路不明的巨额财富:王某同事归还给张某的1000万元;某某公司在2008年被骗、2010年退赃2500万元直接进入张某个人账户;某某公司2013年投资项目,2015-2016年退股3200万元全部退至张某名下;1997年至2007年间,张某收取宝豫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代理费3000余万元;张某还借给案外公司500余万元债权;张某炒股亏损六七千万元——能亏这么多,本金规模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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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也不甘示弱,反手将王某的底细抖了个干净。张某称,王某名下另有: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某小区一套房屋;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大街某小区一套房屋;案外人吴某的400万元债权;王某名下汇丰银行理财产品约541万元、汇丰银行信托基金约201万元、汇丰银行单位信托基金250万港元;更令人咋舌的是,王某名下某个银行账户从2007年8月到2008年12月短短一年多时间内,资金流水高达3160万元,其中2750万元是从股票账户转出的。
庭审变成了一场“互相检举揭发”的大戏。双方将几千万甚至上亿的资金往来、退赃款、代理费、海外理财全都摆在了法官面前,每一个数字都在无声地质问着同一个问题——这些钱,从何而来?
这钱法院分不了,移交公安和纪委
面对两人曝出的天量资产,法官当庭进行了灵魂拷问:“这些巨额财产,合法来源是什么?”
刚才还吵得不可开交的两人,面对这个致命问题,几乎同时陷入了沉默。他们或是含糊其辞,或是闭口不言,始终无法拿出合理解释。
法院经审查认定,王某与张某在离婚前分属国企单位及国家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两人在本案中所涉财产及相互提及的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明显与两人的正常收入情况不符,且两人均无法对此作出合理说明。“因本案涉嫌犯罪”,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王某的起诉,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将相关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2023年9月22日,上海市普陀区法院作出裁定,审判长为张旭卫。
通俗地讲,法院的意思很明确:你们的钱,我分不了,因为归你们的“财”前面可能要加一个字——“赃”。这笔钱先让公安和纪委来查个清楚?
一张起诉状,成了自己的“报案材料”
为什么法院会驳回民事起诉,而不是先分完钱再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道理很简单:当涉嫌犯罪的线索浮出水面时,案件的民事属性已经退居次要。巨大的财产与收入之间的悬殊差距,本身就是法律上最刺眼的疑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5条设立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责令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最高可处十年有期徒刑。
而在本案中,这对夫妻涉及的不止一个罪名。随着公安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若后续查实存在贪污、受贿等行为,还将面临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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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家指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一道“兜底条款”,专门用于处理查不清楚来源的财产。它意味着:即便查不出你怎么贪的,只要你的钱和你的合法收入对不上账且说不清楚,就足够定罪。而一旦查实了贪污受贿等具体罪行,刑期将远不止十年。
这场离婚案的最终裁定,出自法理,结局却耐人寻味。两个加在一起年过百岁的退休公职人员,原本只是想分笔家产安享晚年,却因为“分赃不均”互相揭发,最终在法庭上完成了真正的“坦白从宽”。
用一句网络热评来总结,或许再合适不过——“这一对,是真正的‘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上赶着给纪委送业绩。”
这件事目前在律师圈中广泛流传,成为了茶余饭后的话题。有人质疑,双方律师难道不应该提示当事人,如何规避这个风险?从某种程度上讲,是双方的律师将当事人送进了监狱。
另一个疑问是,相关判决书显示的时间是2023年9月22日,现在近三年时间过去了,案件有什么进展?涉嫌犯罪的行为是否被查实?他们有没有受到什么处理?事关公共利益,公众有权知道真相,侦办机关有责任及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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