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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县2026年高考期间考点及周边区域“低慢小”航空器临时禁飞的通告
为确保2026年高考安全、平稳、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各考点及周边区域空域安全,严防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违规飞行干扰考场秩序、制造噪音,为考生营造安全、公平、安静的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在高考期间对特定区域实施临时禁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对象
本次临时禁飞对象为一切“低慢小”航空器及升空物体,主要包括:无人机、穿越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孔明灯、大型风筝参照本通告列入管控范围。
二、禁飞区域
以本县巴东县第一高级中学、巴东县第二高级中学为中心点,半径1000米范围内的上空区域。考点周边禁止一切“低慢小”航空器起降、飞行、航拍。
三、禁飞时段
2026年6月7日至6月9日全时段。
四、禁飞要求
禁飞时段及禁飞区域内,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或公安机关批准,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擅自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升空、飞行、航拍、巡查等各类飞行活动。经依法批准用于安保应急、警务执勤、应急救援、电视转播、气象探测等特殊任务的除外。
禁飞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五、处置规定
临时禁飞期间,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巡查。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上述禁飞区域、禁飞时段内违规飞行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驱离、迫降、扣押等紧急处置措施;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举报方式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予以理解支持,如有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进行举报。
特此通告。
巴东县公安局
2026年6月5日
|来源 : 巴东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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