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是贵州威宁的马先生,36岁,正是家里的顶梁柱。
今年2月15号那天,他带孩子去广场上的充气城堡玩,本来是多开心的一件事儿。结果孩子在里头跟别的小朋友起了摩擦,自家娃被人从后面推了一把,膝盖磕在地上哇哇哭。
当爹的肯定心疼,马先生赶紧跑过去扶起孩子,对着那个推人的小男孩说了句:你怎么这么没家教,随便推人。
就这一句话,炸了锅了。
对方孩子的父亲当场就急眼了,指着鼻子就开骂。俩人吵了几句,谁也没想到,那个男的突然失去理智,挥起拳头就朝马先生脑袋上招呼。
马先生被打蒙了,一个劲儿往后退。可对方根本没停手的意思,对着他的头部、胸腹部一顿拳打脚踢,还用膝盖狠狠顶他肚子。
整个过程持续了一分多钟,马先生直接被打晕在地上,不省人事。
周围人赶紧报警叫救护车。
人被送到医院,直接就推进了ICU。
颅内出血,身体多处软组织损伤,情况特别严重,当天医院就下了病危通知书。马先生的妻子守在ICU外面哭了三天三夜,那滋味,想想就知道有多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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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人是救回来了,在ICU昏迷了整整三天才醒过来。
可命虽然捡回来了,有些东西却永远回不去了。后续的司法鉴定下来,马先生颅脑损伤属于轻伤一级,另外还有三处轻伤二级。
最让他接受不了的是,因为脑部神经受损,他的嗅觉彻底没了。现在吃东西啥味儿都尝不出来,生活寡淡得没一点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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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先生说,整个冲突过程中他一直都在躲闪,自始至终没还过手。当时想着大家都是带孩子出来玩的,没必要把事情闹大,谁知道对方下手这么狠,完全是往死里打。
更让人心寒的是,事发后打人者的家属就来过一次,丢下几千块钱,之后再也没露过面。没道过歉,也没再赔过一分钱。
马先生现在每天都要吃药,后续还得做康复治疗,这些钱全是自己家在扛。
威宁县公安局这边,今年4月已经正式立为故意伤害刑事案件。
6月7号的时候,辖区派出所的办案人员说案子侦办已经有进展了,但具体细节不方便透露。
很多人可能觉得,打人者大不了坐几年牢就出来了。但实际上,坐牢只是他开始付出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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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跑不了。
按照咱们国家的刑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轻伤级别的就能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马先生这个伤情鉴定,一处轻伤一级加三处轻伤二级,法院量刑的时候肯定会考虑进去。
再说民事赔偿,这一块能让打人者脱层皮。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后续康复治疗费,这些加起来就不是小数目。
而且马先生现在已经丧失了嗅觉,如果能评上伤残等级,还得赔残疾赔偿金。
最要命的是,一旦被判刑,打人者这辈子就有了犯罪记录。
这事儿不光影响他自己,还会连累他的孩子。
将来孩子想考公务员、想参军入伍、想进好单位,政审这一关很可能就过不去。
你看,就为了替孩子出一口气,一时冲动动了手,结果是自己要坐牢、要赔钱、还要搭上孩子的前程。这笔账,怎么算都亏到姥姥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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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先生到现在还在跟后续治疗较劲,身体和经济双重压力压得这个家喘不过气。而那个打人的家长,现在估计也在后悔,但后悔有什么用呢。事情已经出了,该承担的,一样都跑不掉。
这个事儿说到底,就是冲动惹的祸。
孩子之间闹点矛盾太正常了,当家长的要是不能冷静处理,非要动手解决问题,那最后只能是两败俱伤。
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打赢了进监狱,打输了进医院。
这话真不是开玩笑的。
来自: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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