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2026年规章制定工作计划》,《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被纳入本年度拟出台的制定类规章中。它将与《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金融机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另外7部规章一同推进立法工作。
这是自信托业务“三分类”新规实施以来,监管部门首次针对资产管理信托业务专门制定部门规章。这一举措意义重大,意味着我国信托行业资管业务的监管体系将进行全面、系统的升级。同时,它也为信托行业进一步深化转型、回归受托人本质赋予了清晰明确的制度指引和预期。
![]()
一、三分类框架下的制度补位
2023 年信托业务分类新规落地,把信托业务分为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这彻底改变了信托行业的业务格局与发展走向。其中,资产管理信托是信托公司主动管理能力的集中体现,肩负着行业从非标融资向标准化资管转型的重任,是信托业连接资本市场、服务居民财富管理和实体经济直接融资的重要领域。
此前,我国信托业务监管规则分散在《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里,没有专门针对资产管理信托业务的统一规定。随着行业转型加快,资管信托产品规模扩大、投资种类增多、运作模式多样,原有的零散规则已无法满足业务发展需求,与资管行业统一监管要求也存在差距。
2025 年 10 月 31 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业内人士认为,该《办法》对信托业转型意义非凡。比如,它让资产管理信托的销售考核向银行理财监管看齐,引入商业银行独立托管机制,划定组合投资指标等,促使信托公司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加强财富端建设,注重含权类产品的开发与管理,在合规前提下加速回归业务本源。
在征求意见后,将《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纳入年度立法计划,是监管层补齐制度短板、完善信托分类监管体系的重要一步。这既落实和细化了“三分类”监管框架,又与资管新规统一规制要求相呼应,填补了信托资管业务专门规则的空白。
二、聚焦全流程规范与风险防控
即将出台的《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预计会围绕五大核心维度构建规则体系,对资产管理信托业务进行全流程规范。
清晰业务定位与合规底线
首次明确资产管理信托属于基于信托法律关系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把它完全纳入资管新规的统一监管框架中。就像给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划定了一个明确的“跑道”,让其在合规的轨道上运行。同时确立“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卖者失责、依法赔偿”这一核心原则,严禁通道业务、资金池业务和刚性兑付。这就好比给业务活动设定了“高压线”,触碰就会违规,从制度上明确了合规的边界。
优化投资者准入与销售规范
严格遵循私募属性,规定单只产品合格投资者人数不能超过 200 人。这就如同给私募产品的“门槛”加了一把锁,控制参与人数。大幅提高自然人合格投资者门槛,明确家庭金融资产、年均收入和投资经历的具体标准,比如要求家庭金融资产达到一定数额、年均收入达到某个水平等。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严格做到产品风险与投资者承受能力相匹配,就像给投资者和产品进行“配对”,确保合适的人买合适的产品。规范销售全过程,销售时要全程录音录像,禁止公开宣传私募产品、承诺保本保收益以及预测投资业绩,防止销售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统一投资运作监管准则
以标品投资为主导方向,对非标债权资产设置比例限制,就像给投资组合设定了一个“配比表”,控制非标债权资产的占比。严格管控投资集中度,规范组合投资要求,避免过度集中投资带来的风险。消除多层嵌套,统一杠杆水平,固定收益类产品杠杆不超过 140%、权益类产品不超过 200%,与其他资管品类的监管标准保持一致,让不同资管产品在同一“尺度”下竞争。强制引入第三方独立托管机制,全面推行产品净值化管理,就像给产品的运作加上了“监督官”和“透明窗”。
落实机构风控与内控职责
要求信托公司建立涵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如同给信托公司打造了一个全方位的“风险防护网”。实行投资经理负责制,规范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让投资经理对自己的投资决策负责。严格约束关联交易,按规定计提风险准备金、定期开展压力测试和外部审计,同时要具备与业务规模相匹配的投研、运营和信息系统能力,确保公司的运营稳定。
加强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权益保护
明确产品全周期的信息披露标准,按季向投资者披露信托财产管理报告和产品净值,发生重大风险事件需在 5 个工作日内披露,让投资者及时了解产品的情况,就像给投资者提供了一个“信息窗口”。规范受益人大会的召集和议事规则,保障投资者对重大事项的参与权和监督权,让投资者在产品决策中有一定的话语权。配套失责追责和赔偿机制,落实“卖者失责、依法赔偿”的原则要求,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加速转型分化,重塑资管生态
对信托行业而言,专门规制的落地将进一步放大行业分化格局。具备成熟投研能力、完善风控体系与丰富标品运作经验的头部信托公司,将在合规框架下进一步释放业务活力,巩固市场优势;而长期依赖非标融资、通道业务,主动管理能力薄弱的机构,将面临更大的转型压力,行业优胜劣汰的进程将持续加速。整体来看,办法将推动行业摆脱 “规模导向” 的发展路径,转向 “能力导向” 的高质量发展,倒逼信托公司夯实投研、风控、运营等核心能力。
对大资管行业而言,资产管理信托专门规则的出台,将进一步补全资管行业统一监管的制度拼图。在资管新规的统一框架下,信托、公募基金、券商资管、私募基金等各类资管机构的监管规则将更趋协同,监管套利空间被进一步压缩,行业竞争将回归到管理能力、产品设计与客户服务的本质比拼。而信托制度独有的财产独立性、跨市场投资等优势,也将在规范的制度框架下得到更充分的发挥,为资管市场带来差异化的产品供给。
对广大投资者而言,统一、规范的监管规则意味着更透明的产品运作、更清晰的风险揭示与更完善的权益保障,有助于打破刚性兑付预期,培育理性的资管投资理念,同时也能让投资者更清晰地识别信托资管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作出更匹配自身需求的投资选择。
从三分类新规重构业务框架,到《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启动专门立法,我国信托行业的制度建设正沿着 “分类 - 规范 - 提质” 的路径稳步推进。
作为 2026 年信托监管制度建设的核心成果之一,《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不仅将为资产管理信托业务的健康发展筑牢制度根基,更将成为信托业深化转型、回归受托人本源的重要里程碑,推动行业在服务实体经济、助力居民财富保值增值的进程中发挥更大价值。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