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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与征韩论同一个时期出现了1874年出兵台湾的“机遇”,它也成为日本早期对外扩张的最初战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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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对中国等亚洲邻国领土早有觊觎,只是由于实力不足而不敢轻举妄动或只能暗中行动。16世纪末丰臣秀吉对朝鲜发动的战争和萨摩藩暗中控制琉球就是先例。鸦片战争中中国的失败不仅对日本产生巨大影响,也使明治政府看到清王朝正在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下走向崩溃。日本对中国从敬畏变为蔑视、诋毁,它更羡慕西方帝国主义的武力扩张、殖民主义政策,并开始效仿西方列强以武力扩张侵略邻国。
1、牡丹社事件
1871年11月,50多名琉球岛民被台湾牡丹社所杀,而在事隔近三年后,日本才借故出兵,这说明其中的周折和政府的迟疑态度。实际上,早在1872年(清同治十一年,日明治五年)7月此事传到明治政府后,政府内部曾引起过一场争论。强硬派包括西乡隆盛、板垣退助、副岛种臣等主张出兵,但没能达成共识。
9月,副岛曾三次找美国公使会谈,并宣称“台湾乃我最期望得到之地,想马上出师问罪”。10月,副岛在同美国公使会谈时,美国人李仙得向其提供了台湾的地图和照片,并称有2000名军队就可以轻易拿下台湾。美国公使支持日本政府的态度,并建议先采取外交手段。
这一支持如同给日本注射一支强心剂。1873年2月27日明治政府任命外务卿副岛为特命全权大使去中国,其名义上是为交换于1871年缔结的中日修好条规并祝贺同治皇帝亲政、成婚,实际上是为了打探中国对台湾、琉球及朝鲜政策的虚实。
3月12日,副岛一行乘坐当时日本最先进的军舰“龙骧”号并有“筑波”战舰护航从横浜出发,这也是日本第一次派遣军舰去国外,具有向中国炫耀武力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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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副岛的副使柳原前光(外务省大丞)在总理衙门与毛昶熙等交涉,宣布日本将向所谓1871年杀害“日本人”的台湾东部土蕃“遣使问罪”,试探清政府对台湾及琉球的态度。
总理衙门大臣毛昶熙、董恂等指出:
“本大臣只闻悉生蕃曾掠害琉球国民,并不知此事与贵国人有何干。按琉球本系我朝之藩属,琉球人自生蕃逃出者,我朝官员曾与救恤。”
柳原则争辩琉球人即日本人,然后话锋一转问,杀琉球民之生蕃如何处置。面对日本提出的台湾人杀死琉球岛民的“抗议”,清政府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称台湾岛民为“化外之民”而不愿介入,使日本认为有机可乘。清政府认为琉球是中国藩属,琉球国人被杀并非日本人被杀,而且中国官吏已经给予救抚,但中方也没有正面驳斥日方关于“自江户中叶琉球附属萨摩,琉人为我国人”的主张。
日方提出准备出兵台湾,并称“贵国版图仅及台湾岛半偏,未完全统治东部土蕃,我政府准备出兵对土蕃问罪,因该与贵国府治犬牙相接,万一波及贵辖区,所以事先通告”。
清政府虽主张对台湾的政治统治权,但又承认其统治没有涉及台湾全境,有所谓“生番”之称,并没有明确反对日本出兵台湾。关于朝鲜,中方强调对其册封,但其国内统治及战争与和平问题等由朝鲜自己掌握。对此副岛认为“即使日本攻击朝鲜,清政府也不会介入”。副岛使华的最大收获在于得到中国对台湾、琉球及朝鲜的政策信息,为其战争决策打下了基础。
出兵台湾的国内背景是1873年征韩论被搁置后,西乡隆盛等人开始酝酿反政府运动,废藩置县等改革的结果使大批武士失业,国内出现了政权危机,对明治政府的不满达到高潮。为了缓和国内矛盾,以大久保为代表的明治政府重新酝酿通过出兵台湾来转移国内视线的策略。此后通过对外扩张战争来转移国内矛盾也成为一种政策模式。
2、日本的试探
清政府在鸦片战争后受到欧美列强打压和削弱,惧怕同外国发生争端。在日本特使追究“属民被害”责任的情况下,便以“生蕃不治”的托辞来推卸责任,同时对宗属关系的琉球国地位不予重视,正好被日方抓住把柄,以至于日本全权代表试图否定中国对台湾全岛的主权,也为日方出兵“报复”找到借口。既然生蕃不治,无人管理,那么日本就可以自己兴师问罪,甚至还可以觊觎台湾的部分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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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政府在对台湾出兵问题上既担心列强的干涉,也担心自己还不是中国的对手。政府内部,如木户孝允等重臣就反对征台,认为此举与内政优先暂停征韩的政策是相矛盾的。但明治政府内对台出兵派占上风,在不能说服内阁多数的情况下,木户等辞职。在对台湾战争过程中,九州地区的大批失业武士成为战争主力。该战争也为转化国内矛盾,吸引失业武士、浪人等参与对外扩张战争开创了先例。
日本从没把琉球王国作为一个主权国家来看待。在清政府对琉球态度暧昧的情况下,明治政府准备对清政府摊牌,即主张对琉球王国拥有主权。实际上早在1872年5月30日大藏大辅井上馨就向明治政府提出《琉球处分》意见书,要求使琉球“直属日本”,与内地各府县一样。
根据井上的建议,明治政府要求琉球王去东京朝拜,9月明治天皇授予琉球国王以“琉球藩王”的称号,把琉球国贬为“琉球藩”,是其吞并琉球的第一步,而出兵台湾则是吞并琉球的第二步。
1874年2月6日由大久保利通及大隈重信两参议起草并签署的《台湾藩地处分要略》(实际上是明治政府对台湾政策及对琉球政策大纲)提出:
“第1条,以台湾-土蕃部落杀害我藩属琉球人民,日本帝国政府有报复之义务,并将以此讨蕃公理为基础执行讨蕃抚民之役;第2条,应向北京派遣公使以对应。如清人提出琉球归属问题,应按去年出使北京时的立场坚持琉球自古以来为我帝国所属;第3条,清国以琉球遣使朝贡为由提出两属说(同属中日两国)则不与其纠缠。鉴于我对琉球的实际控制,我帝国应追究琉球国(对清国)遣使朝贡之非礼行为,待处分台湾后处理;第4条,清政府就此事追问时应推拖以拖延时间,造成既成事实,以与其不失和气;第5条,尽管土蕃之地可视为无主之地,然其与清国版图犬牙相接,属于福建省的台湾港有领事,征蕃时应与清国地方官员保持接应,务必和好相处,委任福岛九成为领事(在福建);第6条,与清国领事维持和好关系,遇事与驻北京公使保持联系;
第7条,福州乃福建之大港,台蕃处分之便路及达台湾及淡水,况且福州有琉球馆以暂时回避此事为佳;第8条,派遭福岛九成、成富清风等六人先去台湾侦察台湾熟蕃地形等,并对生蕃采取怀柔政策以待日后征讨之便;第9条,侦探的主要目的在于了解熟蕃各港及军队登陆地形等。”
并提出与清谈判时“如清政府提出琉球为中日两属,则我暂时力图控制琉球之实权,阻止琉球继续向清遣使进贡之非礼,待台蕃处分后再说,而不可与清政府继续空论该事”。就是说,在策略上明治政府先出兵台湾,并在实际上切断琉球与中国的联系,以最终吞并之。形式上不与清政府打“口水仗”。
出兵台湾是日本声东击西的策略,既可以炫耀武力,又能以此确立霸占琉球国的根据。从明治政府内部文件可以了解明治政府核心人物亲自策划的侵略台湾及琉球政策大纲的全貌。
明治政府清楚中国内地与台湾的血肉联系,但仍以台湾岛熟蕃与生蕃之分,即分为中国主权范围内和尚不属中国主权范围的地区,伺机夺取台湾的部分领土。不过在尚未做好对中国战争准备的情况下,避免直接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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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琉球问题上,则修改长期以来对琉球国的双轨政策——既承认中国的宗主权,默认琉球王国与各国的条约关系,又保持对琉球的实际控制等做法,准备吞并琉球王国。这次战前谍报工作的周密部署、声东击西的策略被日后各次战争效法。
在副岛种臣了解到清政府对琉球没有主权要求后,明治政府就准备以武力改变琉球王国的现状,即迫使琉球王国在名义及实际上都成为其领土的一部分。在持续了400年的中、琉朝贡体制之后,到1874年(清同治十三年,日明治七年)明治政府才认为琉球对清国的朝贡是对日本的“非礼”,前述幕府及萨摩藩长期暗中控制琉球国,并与琉球国一起对中国隐瞒其控制琉球的事实,这本身说明日本理亏。到了明治初期,明治政府才把夺取琉球主权、挑战旧有的东亚秩序,扩张自身势力范围作为建立帝国主义国家的主要政策选择。
3、何以不出兵朝鲜而出兵台湾?
此时明治政府不出兵朝鲜而出兵台湾的政策选择值得分析。至少有以下原因决定了明治政府对两项类似的军事行动做出的不同决定。
出兵台湾在明治政府看来与对朝鲜的征讨性质不同,其对朝鲜的出征,牵涉到对朝鲜政府、中国及列强等多方利益,可能的战争规模等都将大幅度增加,风险也很大。相比之下,虽然台湾是中国领土,但当时清政府为避免责任,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使明治政府觉得有机可乘。而且“生蕃”不过是一群没有组织的“乌合之众”,出兵台湾的国际影响很小,甚至连清政府也不打算管,与清政府战争的风险很小,清政府也没有抵制日方提出的琉球人为“日本国人论”。
其二,中国虽把琉球当作属国,同时认为其是独立的国家。
其三,出兵台湾的目的在于试探中国对琉球的态度,找到侵略、吞并琉球国的根据。通过直接与中国交涉,争取使琉球完全置于日本的单独统治之下,同时可能的话,对清政府尚不重视的台湾进行占领、分割,使其一部分成为日本的殖民地。以此还可以达到转移国内反政府势力视线、缓和对政府的攻击,以巩固明治新政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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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4年4月,明治政府以台湾生蕃杀害琉球岛民为借口,任命西乡从道(西乡隆盛胞弟)为“台湾蕃地事务督都”率军3400余入侵略台湾。军队构成主要以萨摩藩武士为中心。起初这次对外出兵是以期待欧美列强能支援日本的前提下进行的,远征军还聘请担任过美国驻厦门领事的李仙得为“台湾番地事务局准二等出仕”作为西乡的助手,其他两名美国军人也作为军事顾问一同参加。
但由于欧美各国并没有同意介入对台湾战争,大久保也没有胜算,曾一度命令停止军事行动,当时担任参议兼陆军卿(大臣)的山县有朋也反对出兵。他担心可能与中国的战争,认为“我国军队建设尚须数年时间的拼命努力,届时才能打下皇威震四方的基础”。
在他写给木户孝允的信中表示,此次对台湾出兵“国家面临骑虎难下之深渊,甚至可能使自神武以来2500年之天下,日本3000万生灵岌岌可危,令人痛哭流涕”。木户也认为“我国当务之急是整备国内”,在反对出兵台湾提议没有被接受后辞去参议职务。
明治政府曾一度要终止出兵,此时谨慎派的大久保、山县等人以避免与清军直接冲突作为出兵的基本原则,而前线总指挥西乡从道“以终止战争会丧失对军队的统帅能力”为由坚持出兵。从而开创了前方军人创造既定事实、推动政府“下决心”的先例。
日军侵台战斗从5月22日开始,到6月2日结束,共进行了12天。在此期间,清廷虽派出沈保桢、潘霹等率部驻守台湾,但并不主动协助土著居民抗击日军,只是寄希望对日谈判解决问题。由于日军在台湾岛受到岛民袭击并发生大量疫病,实际上难以继续对台湾的侵略占领。
在侵台日军进退两难的情况下,主持明治政府的大久保利通亲自去北京谈判,并以拒绝从台湾撤军相威胁,还拿出随时准备终止谈判的架势逼清政府就范。
大久保在北京的交涉主要是抓住两条:其一,力争使清政府承认琉球岛民属于日本属民。其二,如果清政府承认台湾生蕃为其管制范围,则要求清政府承担加害责任;如果清政府否认责任,则日本自行征讨则出于“义举”。
大久保又宣称国内义愤填膺,出兵台湾花费巨大,如无补偿则万难退兵。清政府虽要求日方先撤兵再谈补偿,但还是在大久保的要挟下妥协,并通过英国驻华公使进行调停。7月24日,李鸿章与公使柳原前光会谈,责问日本出兵台湾有何凭据,指责日本背信弃义,李明确告日方,生番所杀是琉球人而非日本人,何须日本多事!柳原谎称琉球国王曾派人到日本诉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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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问:琉球是我属国,为何不到中国申诉?对此柳原避而不答,只称萨摩等藩当初就要出兵。李问:你去年才换和约,今年就起兵来,如此反复,当初何必设立和约。
李鸿章等寄希望于列强调停,而美英等列强则偏袒日本,大久保等则以开战相讹诈。总理各国事务恭亲王10月31日奏称“臣等权衡利害轻重,揣起情势迫切,若不稍予转机,不独日本铤而走险,事在意中;在我武备未有把握,随在堪虞”。
同日,中日达成《北京专条》,在清政府军队没有参战的情况下,中国先偿付了“日本国从前被害难民之家”支付抚恤金10万两,日本从台湾撤军,中国又支付日军在台湾修道建房等件40万两。虽然《北京专条》没有写赔偿等字样,但在事实上日本因此得到了其出兵战费的“十四分之一”50万两的补偿。
对日本来说,台湾出兵取得了一举多得的效果。这次战争是日本国家与台湾土蕃之间的战争,但侵略对象是中国。明治政府战前就任命“台湾事务督都”更表明其对台湾的领土野心。虽然这次战争没能马上得到台湾,但至少得到了如何进行对外扩张战争部署、利用列强办外交、如何对付清政府等多项第一手经验。
出兵台湾还使清政府在琉球问题上默认了日方关于琉球岛民为其属民的无理主张,为其下一步武装吞并琉球铺平了道路。结果是对清政府外交、军事的成功大大增强了明治政府对亚洲扩张的信心,并于同年开始兼并琉球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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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出兵是在日本国内由于征韩论支持者及失业武士等对政府不满,政治形势动荡的情况下明治政府对外扩张战争的第一次尝试。
4、对台战争的影响
这样以对外发动战争的方式来转移国内视线,平息国内不满就成为此后历届政权沿用的模式。这场战争提高了新政府的声望,助长了国内对外扩张势力的气焰。在外交上取得了对清政府的胜利,通过获得巨额补偿,向西方列强及东亚小国展现了明治政府的力量。
利用偶发事件,以武力为背景提高要价和强加于入地勒索“损失”补偿等做法也成为此后日本政府及军部对中国、朝鲜等邻国历次战争和事件处理中反复使用的手段,而且战前谍报活动从这次最早的对外扩张战争时就已经缜密地开始了。在历次精心策划的扩张战争前,通过军人、“大陆浪人”或收买的汉奸、朝奸制造事端,寻找侵略借口等手法在对外扩张战争中被广泛运用。
李鸿章在1871年(清同治十年,日明治四年)1月21日《与日本缔约上奏文》中历数中日关系:
“臣伏查日本古倭奴国,在东洋诸岛中,夙称强大,距苏浙闽界均不过数日程。元世祖以后,与中国不通朝贡,终明之世,倭患甚长,东南各省屡遭蹂躏。史称倭性桀黠,初由中土禁绝互市......该国向非中土属国,本与朝鲜、琉球、越南不同。若拒之太甚,势必因泰西各国介绍固请,彼时再准立约,使彼永结党援,在我更为失计”;“日本近在肘腋,永为中土之患”,“笼络之或为我用,拒绝之则必为我仇”。
表明清政府对日本抱有强烈戒心和处理时棘手心态。此后日本侵华历史被李鸿章不幸言中。日本侵略台湾给中日双方造成了完全不同的后果,对中国来说是一系列日本对华侵略悲剧的序幕。“这种处理办法真正地决定了中国的命运,这无疑是公告世界各国说:这里有一个只准备赔款而不准备战争的富足的帝国”。
更重要的是,中国在琉球问题上的做法不仅轻易地放弃了对纳贡达五个世纪之久的琉球国的保护——这是安南(越南)、朝鲜、缅甸等藩属或全部、或局部地相继被蚕食的前奏。它使已经被削弱的东亚旧体制开始全面崩溃,而原来旧体制的核心——中国自己也成为尚未成为列强的日本的主要侵略和瓜分对象,国家主权受到全面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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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征韩论及台湾出兵的两次政策决策过程看,该时期明治政府的对外决策体制基本上是一种“合议体制”,核心人物木户孝允、大久保利通等虽然影响巨大,但不能一手遮天。在意见双方势均力敌的情况下,天皇的最终裁决则是法定程序和下达战争命令的关键。该决策模式也成为明治时期历次战争决策的雏形。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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