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陕西省渭南市发生了一件让广大网友非常气愤的事情,一天,9岁的小女孩在回家乘坐电梯时与一位推着一辆自行车的女子同时乘坐,小女孩非常好奇地看了看自行车,对女车主说“这车真漂亮”,并顺手情不自禁地摸了一下车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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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的是小女孩的举动引起了这位女车主的反感,她毫不犹豫地给了小女孩一个掌掴,小女孩被打蒙了,一时不知所措。
回到家中女孩一脸委屈,但她没有将此事告诉给家里人,直到家人发现了她的脸部红肿才再三追问,女孩才向家人说出了实情。
女孩的家人选择了报警,当地警方接到报警后,通过现场调查认为,此事不构成立案标准,让双方协商解决。
事发后,打人的这位女士一直没有向女孩及其家人道歉,只是其丈夫带着女孩到医院接受了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伤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被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不知当地警方为何不予立案,再说小女孩才9岁,此事对她一生的心灵创伤是难以抚平的,这个该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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