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友贵在相知,借钱贵在守信。现实生活中,好友之间出于情谊互帮互助、资金拆借十分常见,可一旦还款逾期,情谊极易破碎,甚至对簿公堂。近日,浑江区人民法院秉持“如我在诉”司法为民理念,共情双方难处,通过多轮面对面、背靠背调解,圆满化解一起老友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既守住了法律底线,又保全了多年友情,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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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与被告相交多年,情谊深厚。被告经营企业期间遭遇经营危机、资金周转困难,遂向原告借款29万元用于公司运营。念及多年好友情分,原告倾力相助,自筹不便之下,特意从他人处转借资金,悉数借给被告纾困。
借款期满后,被告企业经营持续低迷,加之被告身体患疾,经济负担加重,始终未能偿还借款。而原告出借资金本为转借而来,因被告迟迟未还款,原告无力清偿外债,被债权人起诉,名下房产被依法强制执行,自身生活、财产遭受重创。万般无奈之下,原告只得将昔日好友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细致厘清案件原委,读懂双方两难处境:原告仗义助人,反倒身陷债务纠纷、房产被执行,满心委屈;被告并非恶意拖欠欠款,受经营亏损、身体病痛双重制约,暂无一次性还款能力,内心深感愧疚,主动申请调解,希望协商还款方式。
一纸诉状,隔断多年交情;换位思考,方能化解心结。承办法官秉持“如我在诉”为民初心,立足情理法理双向发力,多次开展沟通调解。一边安抚原告情绪,守住合法债权底线,共情其仗义相助却蒙受损失的难处;一边向原告讲明被告当下困境,劝导彼此体谅包容;同时向被告释明民间借贷法律规定,讲明失信惩戒后果,督促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温情疏导,双方最终放下对立情绪,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分期偿还原告29万元借款,严格遵照协议按期履约。调解结束后,二人握手言和,互相宽慰体谅,多年友情在法律的护航下得以延续。
此案是浑江区人民法院全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努力践行“如我在诉”办案理念的生动缩影。今后,浑江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守该办案理论,做实全流程实质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依法公正高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司法既有法律力度,更有为民温度。
来源:河口人民法庭
作者:邹莹莹 朱雪莲
初审:陈惟男
复审:于滋钰
终审:燕振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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