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英国商业机构的评级榜单,正悄然成为中国法律服务的“隐形指挥棒”。近年来,钱伯斯(Chambers & Partners)法律榜单在国内的话语权持续膨胀,大量涉外招投标、企业法律服务采购,几乎将Band梯队奉为硬性准入门槛。然而,褪去“国际权威第三方调研”的包装,这一境外评级机构暴露出水土不服、商业化绑架行业、扭曲国内法律服务生态三大深层弊病。变相敛财、评判失衡、挤压本土律所生存空间等乱象,早已广受业内诟病。是时候直面真问题,以监管利剑与本土评价体系重塑市场秩序了。
![]()
标准脱节:西式尺子量不出中国法治深度
钱伯斯最根本的短板,在于其评判标准与中国法律服务现实严重脱节,天然存在认知盲区和评价偏见,根本无法客观衡量国内律所的综合执业能力。
首先,榜单权重高度向跨境并购、境外上市、国际仲裁等涉外商事业务倾斜,而刑事辩护、行政诉讼、本土民商事争议解决、执行、基层法律援助、国企合规等真正的国内刚需,却被大幅弱化。结果便是,深耕法庭一线、扎根本地政企服务的精品律所,即便办案实绩扎实、群众口碑过硬,也难获高梯队评级,由此形成“涉外大所一家独大、本土中小律所被迫边缘化”的失衡格局。
其次,其大中华区调研多以欧美商事视角开展访谈,对我国司法解释、各地裁判尺度、破产实操、行政执法逻辑缺乏深度认知。调研样本高度依赖外资企业法务,本土民营企业、政府机关、司法从业者的声音占比极低。评价视角的单一片面、主观裁量空间巨大,使得所谓“评级”的参考价值大打折扣——这更像是一场预设结论的观察,而非客观全面的测量。
再者,复杂的中英文申报机制,本身就是隐性门槛。头部律所可以配置专职市场团队,全年筹备材料、协调数十家涉外客户配合回访,而区域性小型律所和精品诉讼所人力资源有限,根本无力完成全套申报流程。榜单不仅没有促进竞争,反而固化了资源垄断,背离了法律服务均衡普惠发展的基本导向。更要命的是,钱伯斯的评级流程严重依赖律所自行提交的材料,所谓的“调研”仅进行象征性的电话或邮件核实。如此炮制出来的榜单,究竟有几分可信度?
商业操弄:“免费上榜”背后的利益收割游戏
剥离官方“评审销售完全隔离”的话术包装,钱伯斯的商业化运营,本质上是一场利用行业话语权制造内卷、变相收割全行业的利益游戏。
尽管机构宣称上榜、定级不收取直接费用,但现实是,增值付费服务早已构成实质上的强制消费闭环。免费条目仅展示极简名称,而完整案例、团队介绍、律师宣传页面、行业白皮书、峰会赞助、专访曝光等核心展示渠道,全部需要高价购买。在一个外资客户与跨境项目普遍“认榜单”的市场环境里,律所若不持续投入高额营销支出,上榜信息几乎形同虚设,极易流失涉外业务客源。这种“不上榜就出局,不付费就隐身”的机制,倒逼全行业从申报投入一路加码至营销捆绑,中小律所经营负担持续加重。
随着私募资本入局,机构营收考核压力激增,境内销售团队的推销频次逐年走高,增值服务价格连年上涨,刻意渲染“不付费就丧失行业竞争力”的焦虑,精准利用市场刚需收割行业红利。更令人警惕的合规风险是,大量律所将Band1、Band2等次分级用于官网、投标文件及宣传物料,极易误导企业与公众将商业榜单等次等同于官方权威资质,涉嫌违反《广告法》及《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中禁止误导性等级宣传的相关规定。这是一种以话语权为杠杆的危险变现。
生态侵蚀:谁在定义中国律师的优秀?
长期依赖单一境外商业榜单,已开始持续扭曲国内法律服务市场的资源分配逻辑,对行业高质量发展形成隐性冲击。
一方面,市场资源、高端业务和优质人才单向朝适配钱伯斯标准的大型涉外律所聚集,本土诉讼、基层法律服务等关乎民众切身法治获得感的赛道投入持续不足,行业发展两极分化日趋严重;另一方面,司法行政机关与全国律协主导的官方评优、本土法律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其话语权被持续稀释。市场上甚至形成“唯境外榜单论”的畸形认知,却忽视了真正贴合中国司法实践、以群众法治获得感为核心的本土评价标尺。
更严重的是,钱伯斯作为境外商业调研机构,在华开展调研并销售付费推广业务,长期缺乏完整备案与常态化监管。评审规则、收费标准、利益冲突隔离机制均无官方审查约束,监管空白进一步放大行业乱象——一个不用接受中国法律审视的评级机构,凭什么定义中国律师的专业高度?
亮剑治理:让评价标尺回归中国法治土壤
业内多年呼吁监管出手整治,如今已具备充分的现实必要性与法理依据。针对当前乱象,可从三方面推进综合治理。
第一,开展跨部门合规专项排查。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核查钱伯斯境内经营资质、收费模式及营销话术,严肃整治诱导律所捆绑消费、夸大榜单权威性等违规行为;同步规范律所宣传行为,严查利用境外榜单等次进行虚假、误导性宣传的执业乱象,划清商业评级与法律资质的界限。
第二,补齐境外法律评级机构监管制度空白。出台境外法律服务评级机构在华经营管理规范,强制要求机构完整备案评审流程、销售与评审隔离机制及全部收费项目,建立常态化投诉核查和限期整改机制,从制度上彻底阻断商业利益干预评级的空间。
第三,大力培育本土权威法律服务评价体系。由司法行政与律师协会牵头,搭建覆盖商事、诉讼、公益法律服务全赛道的评价标准,将案件办理质效、群众满意度、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履职作为核心指标,逐步弱化甚至取消境外商业榜单在招投标、法律服务采购中的硬性门槛,破除“唯西方榜单”的行业内卷。
法律服务评价标尺,本应深深扎根于一国法治土壤,而不是照搬西式商业逻辑。钱伯斯榜单,最多只能作为涉外业务的有限参考,绝不能、也不应成为主导国内法律服务市场的评判标准。唯有强化监管约束境外商业评级的无序扩张,重塑立足中国司法实践、兼顾公平普惠的本土评价体系,才能真正净化法律服务市场生态,推动行业走向均衡、健康、自主发展的道路。评价的权杖,是时候交回中国法治的现场了。(中实智库评论员 秦前松)
编辑:楚予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