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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律师法的修改草案公布,引发了许多人的关注。
这次的修改看起来不大,但其实潜在影响很大,甚至可能是未来律师业发展的一个转折性标志。
最大的变化就是“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成为律师执业准入的明确条件,修改加强了党对律师队伍的领导,优化律师的公共作用。
01 为什么这么说?先从律师执业资格说起
修改草案中,拥护中国共产党成为律师准入的明确条件。
我国律师执业准入的条件,经历了如下变化:
1、早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担任律师应“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条第一款,律师执业条件则改为要求“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这个表述看起来缩限了,更注重于国家的根本大法,但其实是扩大了范围,因为爱国和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也是宪法的要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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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络
3、最新修改草案(第八条第一款),在“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基础上增加了“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与历史上的律师资格相关规定对比,增加了对中国共产党的拥护。
之所以把这个条件加进去,是宪法对律师法的具体化要求。我国的现行宪法正文开篇第一条就已经明确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其中第二款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可以说 ,拥护宪法的潜在含义,自然就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草稿的新增规定就是把宪法的要求在律师法中具体化,本质上并不是一个新增的要求。
这个律师执业的明确新增条件,应该不至于令以后法考多一个思想政治科目,不过很大可能会在律师拿到执业证宣誓环节,把相关的内容增加在宣誓词中。
但如果大家把上面的新增条件理解成形式上的一点新要求,没有大变化的话,那估计就有点“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了。
从律师法的整体修改,结合律师行业的发展来看,上面的修改就不那么简单了,而是有更深远的影响,甚至是一个转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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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修改加强了党对律师队伍的领导
这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律师的信仰建设上,另一个是组织和人员管理上。
首先,律师应该是和司法人员一起作为“信仰共同体”,应该有更多的社会公共属性。这句话我觉得是这次律师法修改的最集中体现,相比“刑事辩护全覆盖”写进律师法、加强涉外、大湾区律师建设等等内容,这方面影响更大。
“司法人员和律师不应仅是一种法律职业共同体,更是一种共同信奉宪法法律的‘信仰共同体’”。(摘自 《 人民日报 》( 2015年08月27日 05 版)《律师当是“扶正守道”的实践者》)
不可否认,司法腐败有很多是公检法工作人员被一些害群之马的律师“围猎”导致的,如果只是加强公检法人员的反腐败、思想信仰建设,放任对律师队伍的思想管控,本质上是很难取得有效治理的。
“信仰共同体”的说法与对律师像司法机关公务员一样要求“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道理上就是一脉相承的。以后在律师年度考核培训中,增加一些党领导、社会主义等等思想政治内容的培训就是无可争辩的。
其次,律师法修订稿的新增内容还体现在组织建设和具体人员管理上的变。
(1)律师事务所中的组织建设
修改草案第三条:“ 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在律师事务所中,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和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律师事务所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2)具体人员管理
修改草案第四十四条新增第二款:“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部门等单位工作人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从事律师职业或者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应当遵守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
可以说,以后会有“参公管理”的律师!
总结,国家把防止司法腐败的力量,更加深入到律师队伍中,这对于广大守法执业的律师来说,绝对是一件好事。更深一个层面讲,是为了防止律师因为某些外部原因被利用,加强组织和人员的管理,可以“防微杜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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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律师又没有强制要求入党,那党如何领导?
可能有人会问上面的问题,我的答案是除了前述的党组织建设、参公管理外,国家通过提高律师的社会公共(公益)活动参与度,来引导、维持、管理律师队伍的发展。
司法机关公务员和律师本质差别是什么?前者是公属性,属于“人民公仆”,后者基本上属于私的属性,是有偿法律服务者。今后两者差距会变小,律师“公”或者“公共/公益”的属性会不断加强。
草案第四条新增了律师应“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草案第四十六条新增规定“鼓励和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加强统筹和组织引导。”这是律师法第一次把律师的公共社会责任写进法律。
其实,“刑事辩护全覆盖”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律师进行公共法律服务的体现,由司法行政部门承担补贴费用,支持律师实现刑辩全覆盖。
现在不妨想象,未来提供法律援助的范围会更加的广,基层的、偏远的、大众高频民生相关的法律领域,出现拿国家补贴办案的律师将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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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律师的定位增加更多的“公共作用”
律师不再是社会精英人设,而是服务人民的“半公”或“参公”专业人员,这是未来的大特色。
律师行业已经从2015年的27万,暴增到了2025年的83万,未来两三年估计很快就会到100万。老百姓的官司量、法律需求有这样的暴增吗?
明显没有,与之匹配增长的应该是律师法律服务的覆盖率,国家通过补贴的方式,把律师的服务更多地深入到基层老百姓,更多的民生领域。这一方面是服务人民、保障民生,另一方面也是使百万律师队伍有用武之地,托举律师队伍实现转型。
未来的中国律师主体不会是西方那种高收费的,老百姓消费不起的,服务于精英阶层的专业人员(或者本身就是精英阶层,西方国家很多就是“律师治国”),就像中国的医疗收费更加贴近老百姓一样,中国律师的未来就是更加的平民化、公共化,社区律师、“赤脚律师”一定会大量出现。
当然上面说的只是从整体而言,与小部分律师服务于高端市场和人群,实现高收入并不矛盾。
以上纯属个人分析看法,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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