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看这么一起案子——
【# 家长:孩子腿上多处淤青】#教体中心回应幼师疑指导幼儿打同学# “女老师让我孩子站着别动,并教导另一同学打我家孩子……”山东淄博的万先生向华商报大风新闻反映,他6岁的儿子在淄博高新区朱家庄幼儿园就读期间,遭老师不当对待。一段家长于“2026年4月25日”获取的“4月21日”的幼儿园监控视频显示,涉事女老师确有指导一名幼儿击打另一名幼儿的行为,之后家长向多部门反映了此事。
4月28日,万先生带孩子在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孩子胸部和腹部存在软组织挫伤。万先生将情况反映给警方,认为老师的行为构成“虐待”。5月25日,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石桥派出所出具了《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认定小万被殴打一案“没有违法事实”,决定终止调查。 7月8日,记者向主管部门询问此事时,淄博高新区教体中心多次回避“该老师行为是否合理”的提问,仅回应称:正在处理,且事件属于内部事项,万先生如想反映情况,应该去走信访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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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流版:4月21日上午,山东淄博高新区朱家庄幼儿园。6岁的小万跳了一下,胸口蹭到旁边白衣男孩,俩孩子根本没吵架,白衣男孩也就是不耐烦挥了下手。这时一名女幼师从八步外走过来,左手摁住小万肩膀,把他拽到自己身边,后背拍两下,朝白衣男孩做个手势——去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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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一分多钟,监控拍得清清楚楚——白衣男孩先踢后拳,13下,打在后背和侧腰。女幼师站一旁,挥手“指导”。白衣男孩停手后,老师又自己上手拍、推,把小万带带到了监控盲区。4月28日医院诊断小万胸腹部软组织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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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男孩家长表示“这个事和我们家孩子好像没有关系”。5月25日,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石桥派出所出具《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没有违法事实”,就这六个字,案子掐了。
记者追问淄博高新区教体中心“幼师教学生打人是否合理”,后者至少四次都没有正面回应,只说“属内部事项”,让走信访,甚至追问“万先生给你反映此事的目的是什么”——™的,目的当然是为孩子讨回公道啊,一群冷血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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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奇了怪了,监控在、伤情在、教唆动作在、带至盲区在——这“没有违法事实”6个字,到底是写给法律看的,还是打发家长用的?
实际上“没有违法事实”这6个字,在公安程序里是有专门用法的。它指的是查清楚了,这事压根没发生。比如你报警电动车被盗,调监控发现是你自己记错位置停别处了,这才叫“”有违法事实”,然后发《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
而“查了,但证据不够认定”那是另一档,叫“违法事实不能成立”,发的是《不予处罚决定书》。这两份文书长得不一样,法律后果也不一样。
淄博这个案子,监控拍着老师摁肩、挥手、亲自上手、带离盲区,医院鉴定软组织挫伤——这难道叫“查清楚了没发生过”?明明是证据扎堆到溢出来了,警方自己却不想往下走了。
按理说如果走治安,那《治安管理处罚法》里教唆殴打和亲自动手,本来就是案子;如果走刑事,幼师对6岁男童负有看护职责,唆使殴打、亲自动手、致伤、带盲区,《刑法》修正案(九)里——
十九、在刑法第二百六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六十条之一:“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案连刑诉初查都没走,直接行政终止,感觉这步走得太急了,急到不像办案,像匆忙结案。
还记得我曾经写过《》吗?也和本案时间没隔多远——
江苏徐州丰县机关第二幼儿园,一名陈姓女幼师,拿着通电加热的热熔胶枪,对着排队的七八名幼儿施暴。她捏住一个4岁女孩的下巴,连续两次把熔胶棒怼上她的嘴唇。孩子疼得哭,她接着推搡捶打。之后还恐吓孩子“敢告诉爸妈就揍同学、抓警察局”。回家后女孩的嘴唇被发现起泡、溃烂、流脓。
5月29日丰县教育局通报涉事教师停职,公安立案。然后呢到现在7月13日,一个半月过去了,没公诉、没判决、没后续通报,仿佛没发生过似的……但凡当时那女幼师虐的不是儿童而是一只猫,估计早™处理完毕了。
我还看到有些圣母替幼师说话,说“幼师工资低、压力大、熊孩子难管”,这话最多对一半,但难管不是教唆一个6岁娃殴打另一个娃的理由,更不是热熔胶烫嘴的借口。在此之前还有《》,就感觉这些女幼师就像有特权一样法抗拉满。
不过细细算一下我们就会发现,这可能不是特权。像本案中受伤害的孩子6岁,伤是“软组织挫伤”,够不上轻伤,即便是治安那条“轻微伤”门槛也悬;而且家长是单兵作战,而警方、教体局、园方、白衣男孩家长(她表示跟她孩子无关、已经毕业了不想多谈)则是一条链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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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往虐待被看护人罪方向走,要刑诉初查、要检方介入、要撬动教育局编制……成本全在公权力这边;所以最省事的解法就是一份《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加上一句“可复议、可诉讼”就打发了,教体局也走“内部事项“+信访就把媒体挡在了外面。
这么分析下来确实不是特权,而是系统性怠工。不过效果却跟特权差不多,尽管家长手里攥着监控和诊断书,却换不回一次“立案调查”。
更让人失望的是,这起证据确凿的师德失范事件,最终的处置结果却轻描淡写。家长手握完整监控视频和正规医院的伤情报告,可谓事实清晰、证据扎实,维权有理有据。但当地警方最终却认定无违法事实,并终止了案件调查。更无语的是,面对媒体的反复追问,教育主管部门始终回避关键问题,只空谈工作流程,不辨是非对错,不担监管责任,用敷衍推诿的态度,漠视一个孩子遭到如此对待。之所以如此冷漠,也好理解,恐怕是他们的学前教育监管长期处于松弛状态,出这么个幺蛾子毫不奇怪,怕媒体闹大了要吃不了兜着走。 大象评论
小万父亲说已经向多部门反映,希望他能扛住。因为很多时候一个单打独斗的人要对抗的一个系统内的惯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谁要找事就显得很碍事。这还是在有伤有监控的情况下,这都无法立案,那那些没有监控的虐待案呢,更加容易不了了之,当事人只能自认倒霉。
我就纳了闷了,构造生育友好型社会是一条漫长的路,可路上还经常出现这样一些拦路虎,怎么得了嘛?现在小万已经从那幼儿园毕业了,不到两个月就要上小学了,这暑假是维权关键时期。但我估计踢皮球拖来拖去,短时间内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希望小万父亲能够意识到,有些路走不通的时候,可以尝试走走其他路,虽然那会让某些人不好受,但总比自己不好受要强得多。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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