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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聪明”躲债
“真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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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转移12万,阴阳合同隐匿17万,两场“自作聪明”的躲债大戏,均以锒铛入狱收场。近日,泗阳法院对两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集中公开宣判,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案情速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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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陈某甲虚假诉讼拒执案
陈某甲因担保多笔债务被法院判决承担还款责任,工资账户被法院冻结。后其利用退休金发放账户变更之机,与弟弟合谋,出具40万元虚假借条,并据此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至2020年6月,其退休金账户内12万余元被转移用于投资,致使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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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陈某乙阴阳合同拒执案
陈某乙因多笔债务纠纷被法院判决承担还款责任,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查封其房屋租金收益。但其与承租人签订阴阳租赁合同,将租金较低的合同提交给法院,另使用其女儿账户收取租金17万余元,并将款项转移使用,致使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
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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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当日,法庭庄严肃穆,数十名被执行人到场旁听,接受这场特殊的“法治教育”。当两名被告人被法警带入法庭时,旁听席上一片寂静。法槌落下,宣告着自作聪明的拒执行为,终将难逃刑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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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认为
两名被告人均对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行为均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虽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但分别通过虚假诉讼、阴阳合同手段妨害执行,社会危害性大,均不适用缓刑。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均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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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后,审判长当庭告诫:“不要把法院判决当成‘一纸空文’。拒执行为一旦达到情节严重标准,民事纠纷就会上升为刑事责任。今天的判决就是最直接的例子。”
法官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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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案件,一个答案:
赖不掉,跑不了,躲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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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任何“花式拒执”都是徒劳。
手段再隐蔽,也掩盖不了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本质。转移的每一笔钱,最终都会成为定罪量刑的铁证。
02
情节严重的拒执,就是刑事犯罪。
有人以为不履行判决只是民事纠纷,大不了被司法拘留十五天。但本案清楚地表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将面临刑事追责。十个月有期徒刑、留下犯罪记录,这代价远非“赖掉一笔钱”所能相抵。
03
司法权威不容挑战,侥幸心理要不得。
判决书不是“一纸空文”,生效裁判必须履行。企图通过虚假诉讼、阴阳合同等方式对抗执行的,最终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法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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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泗阳法院郑重提醒所有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既是法律义务,也是道德责任。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任何“花式”躲债手段,最终都难逃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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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徐子涵
校对 | 王 洋
审核 | 常开平、朱静
终审 | 杨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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