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
扬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向广大业主
发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
安全停放和充电的告知书
要求大家落实相关部门关于
严防严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的要求
严守“四个严禁”
保障自己和他人市民和财产安全
“四个严禁”包括:
严禁进楼入户,绝不允许将电动自行车或拆卸下来的蓄电池带入电梯、公共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家中停放或充电。“车不入楼、池不进屋”是底线;
严禁飞线充电,绝不允许从家中私拉乱接电线至室外、楼道进行充电,老旧线路过载是引发火灾的主因之一;
严禁占用通道,绝不允许在单元门口、消防车通道停放车辆,确保生命救援通道畅通无阻;
严禁非法改装,绝不允许私自改装电池、加装大功率设备,非标电池热失控风险极高。
告知书还要求广大业主严格规范电动车停放,使用合规设施充电,将车辆停放至小区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或具备防火分隔的规范车棚,使用智能充电桩充电(具备过载、漏电、自停保护),充电时远离纸箱、油料等易燃易爆物,控制时长,避免彻夜充电。此外,广大业主要做好小区安全“监督员”,带头动员宣传其他业主规范停放和规范充电,帮助物业共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来源:扬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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