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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区道路客运市场
专项治理行动的通告
为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依法保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促进客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决定开展全区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治理时间
2026年8月10日至10月10日
治理重点
(一)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和巡游出租车、网约车经营的行为;严厉打击利用QQ、微信群等即时通讯手段组客、拉客等违法经营行为及以顺风车名义变相从事非法客运经营行为。
(二)严厉打击巡游出租车拒载、绕道、议价、恶意拼客、不使用计价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巡游出租车、网约车跨区域异地营运和网约车“线下”揽客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三)严肃查处客车、包车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包代班运营、包车客运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乘客,以及卫星定位装置不在线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查超员、疲劳驾驶、客货混装、非法改装、乘客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以及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治理措施
一是紧盯监管重点,强化路面巡查。以客运站场、高铁站、高速公路出入口、景区商圈、医院等为重点区域,针对凌晨、深夜、上下班通勤、节假日等违法高发、易发时段,统筹调配执法力量,推行错峰执法、定点值守与流动稽查相结合,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提升路面管控效能。
二是深化联勤联动,提升执法震慑。交通、公安交管部门健全联勤协作机制,完善案件移交流程,交通部门发现涉嫌危险驾驶、“三超一疲劳”等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公安交管部门;公安交管部门发现道路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线索,及时移交交通部门;对查处的非法营运车辆信息及时移交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列入江苏联网高速公路稽核名单,禁止驶入高速公路。
三是加强源头监管,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客运企业、巡游出租车公司、网约车公司源头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驾驶员守法经营提示和培训,引导驾驶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行业运营规范。
特此通告。
连云港市赣榆区交通运输局
连云港市公安局赣榆分局
2026年8月6日
来源|赣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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