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行业洗牌步入深入区,百余家光伏企业被法院列为“失信人”、“被执行人”,因未履行相关偿债义务,而被法院下发“限消令”的企业法人人数大幅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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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不完全统计,自2019年以来,已有104家光伏企业的法人被法院“限制高消费”。其中,摊上“限消令”的企业负责人尤以今年为甚。
从发布日期上看,2019-至2025年有21家光伏企业的法人被法院采取“限消”,2019年和2023年各1家,2024年有5家,2025年有15家,2026年达到83家。
这里需要澄清一点是,有的企业法人可能在2023、2024年、2025年就有多次被“限消”的记录,以最新被实施“限消令”日期为口径采集数据,可能导致2024、2025年有“限消”记录的企业数量较少,但2026年“限消”记录猛增,凸显企业面临的债务压力加剧。对比2025年统计有39名光伏企业法人被“限消”,到现在这份名单已达百人左右。
据观察,有多家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了“限消”名单,详情如下:沐邦高科原董事长廖志远(32次),赛拉弗能源董事长李纲(16次),泉为科技总经理雷心跃(4次),宝馨科技原董事长王思淇(16次),宝馨科技现任董事长马琳(12次),棒杰股份董事长曹远刚(6次),棒杰股份原董事长陈剑嵩(7次),美科股份的王艺澄(1次),仕净科技董事长董仕宏(2次),实际控制人朱叶(2次),总经理刘太玉(36次),天宜新材董事长吴佩芳(4次),爱康科技董事长邹承慧(33次),阳光中科董事长许奕川(50次)。
被“限消”,非一成不变,在履行相关偿债义务后,法院会撤销相关“限消令”,恢复企业法人正常坐高铁、飞机、住星级宾馆,子女入读私立学校的权利。举例来说,聆达股份原董事长王明圣、原CEO林志煌,海源复材原董事长甘胜泉,京运通董事长、总经理冯焕培和润阳股份总经理陶龙忠也曾被“限消”,现已无相关记录。
欠债不还,法院主要对企业法人实施“限消”,通常聪明的老板会在企业发生债务危机前提前更换法人,如换上岁数大的老人当法人,或是找人来“顶包”,这样的话公司实控人就不会被“限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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