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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法治化,省妇联在全省征集了一批荆楚暖心家事调解案例。
这些故事,记录着全省婚调员扎根基层,以情暖心、以理纾困、以法筑基,为广大家庭提供可感可及调解服务的初心答卷,展现出妇联联动多方力量落实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生动实践。
即日起,湖北省妇联开设“楚凤家和 我的婚调故事”专栏,连载展示各地暖心婚调故事,共同见证荆楚大地基层一线的婚调智慧与模式创新。
“法院+妇联”联动
破解婚内抚养费履行难题
孝感安陆市人民法院城区法庭庭长 朱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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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席十年的“抚养账单”
2026年初夏,市人民法院某区法庭受理了一起特殊的抚养费纠纷案。10岁的小月(女)在母亲阿盛的代理下,将父亲大军诉至法庭。与其他抚养费纠纷不同的是,大军与阿盛并未离婚,但大军常年在外务工,近十年间几乎未向家里支付抚养费用。随着小月步入小学,生活与教育开支逐年增加,阿盛感到单凭一己之力难以为继,便以女儿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大军支付孩子出生以来拖欠的抚养费10万元,并自2026年2月起每月支付2000元直至女儿大学毕业。这起案件,成为安陆市首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未成年子女起诉父亲支付抚养费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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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婚内无责”误区
情理交融唤回父亲担当
作为全省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庭与市妇联长期保持诉调对接机制。考虑到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权益和家庭情感修复,法院迅速启动“法院+妇联”联动调解,邀请妇联调解员共同介入,力求在法律框架内,为这个家庭找到一条重归于好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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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一开始,父亲大军表现出明显的抵触。他认为夫妻没有离婚,抚养费不该由自己单独承担。面对这一认知误区,法官从法理层面进行了清晰回应。 抚养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因婚姻关系存续而免除。 法院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告知大军,长期拒绝履行抚养职责不仅违背人伦,更触及法律刚性约束。同时, 法院向大军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对其怠于履行抚养教育职责予以指正。 大军第一次真正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碰了法律底线。
法律讲清了,大军的心结却并未立即解开。抵触消退后,他流露出无奈与委屈:投资失败亏损严重,打工收入仅够维持个人基本生活,实在难以按月足额支付抚养费。他并非存心逃避,逢年过节也会给孩子买些礼物和学习用品。针对这一情况,妇联调解员及时跟进,展开温情疏导。
调解中,调解员没有急于谈抚养费,而是从父女亲情出发,耐心引导大军回忆女儿成长的点点滴滴。当被问到“你见过女儿第一次走路吗?她现在上几年级了?生日是哪天?”时,大军沉默了。调解员轻声说道: 礼物替代不了稳定的经济支撑,更替代不了父亲日复一日的陪伴与担当。抚养费不是对父亲的经济惩罚,而是为人父最基本的担当。 大军渐渐意识到,阿盛提起诉讼的背后,不仅是生活压力的显现,更是女儿对父爱回归的期盼。他主动承诺,今后将合理规划收入,节衣缩食,担起这份迟到了近十年的责任。
在疏导大军情绪的同时,妇联调解员又与阿盛单独沟通,充分肯定她多年来的坚韧与付出,也引导她从孩子长远成长考虑,给大军一个弥补父爱的机会。 化解家事纠纷,不仅要解法结,更要解心结,让爱回归才是对孩子的真正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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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结情归
“迟到”的父爱终未缺席
双方心结解开了,调解团队迅速将焦点转向协议方案设计。考虑到大军实际的偿付能力,法官与调解员共同拟定了分期付款方案。方案的可执行性,是调解能否真正落地的关键。双方最终商定:大军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直至小月年满18周岁;过往拖欠的10万元分5年支付,每年12月30日前支付2万元。这一方案既保障了小月的成长所需,又兼顾了大军的现实承受力,避免了因一次性大额支付引发新的矛盾。
在法院和妇联的共同见证下,双方正式签订了调解协议。大军如约支付了第一笔拖欠的抚养费。这不仅是金钱上的履行,更是一份父爱的重新接续。至此,这场跨越近十年的婚内抚养费纠纷,在“法院+妇联”联动调解下,以“案结、事了、人和”的方式画上了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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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与启示
本案是典型的婚内抚养义务履行纠纷,表面是经济费用之争,背后实则是家庭责任认知偏差与现实困境的叠加。相较于离婚后抚养费纠纷,婚内抚养纠纷更易陷入“家务事难评判”的认知误区,若机械判决,不仅容易激化夫妻矛盾,更可能对亲子关系造成不可逆的伤害,最终损害未成年人的成长利益。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是家事纠纷处理的核心原则,抚养费纠纷的解决不能只看纸面数额,更要看履行效果与亲情修复价值。
该案对同类家事纠纷调处具有三点借鉴意义:
一是坚守法理底线,厘清认知误区。要明确抚养义务的法定性、无条件性,打破“不离婚就不用付抚养费”的错误认知,通过释法明理让当事人清晰知晓自身的法律责任,为调解筑牢合法基础。
二是坚持温情导向,聚焦情感修复。家事纠纷根源多在情感,调解不能只盯着“钱”做文章,要深挖矛盾背后的情感症结,从亲情角度引导当事人回归理性,以孩子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寻求共识,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三是深化部门联动,凝聚解纷合力。充分发挥“法院+妇联”的联动机制优势,将司法刚性与妇联柔性有机结合,构建从案件介入、调解疏导到跟踪回访的全链条调处模式,为基层家事纠纷化解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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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本文来源:湖北省妇联权益部、孝感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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