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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大悟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五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并引导当事人以线上扫码方式签订调解协议,实现了矛盾高效化解、群众便捷解忧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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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某房地产企业开发商品房楼盘并对外销售,刘某等5人分别购买房屋并与原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款一次性付清。因原告未能配合办理不动产权证,刘某等人拒付尾款。某房地产企业遂诉至法院,要求购房人支付剩余购房款及相应利息。
案件受理后,法官经梳理发现,该五案系因办证与付款顺序引发的同类纠纷,争议焦点明确,具备调解基础。庭审当日,除刘某外其余被告因身在外地未能到庭。刘某在庭审中表示,房屋不动产权证还未办理,且暂无能力一次性支付房款。法官围绕合同约定、履行顺序和违约责任等问题分别释法明理,引导双方理性表达诉求。经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刘某分期支付购房尾款,原告在约定期限内协助办理不动产权证,逾期则刘某有权暂停支付后续款项直至办证完成,双方当场签字确认,首案成功化解。
该案结束后,法官随即逐一电话联系其余四案被告,耐心释明法律规定,劝导各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同时,法官与原告代理人交换意见,逐步缩小分歧,最终促成四案当事人分别达成调解合意。因四名被告身在外地,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引导当事人通过手机扫码完成远程签字确认。至此,五起商品房销售纠纷悉数“码”上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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