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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官方公示!根据区管委会统一部署,阳光世纪园小区25栋、26栋将实施原址拆除、原设计重建、原地回迁安置,相关补偿细则、结算方式、公示时间已全部明确,事关两栋楼所有业主切身利益!
一、整体安置方案
本次改造为原地原户型原面积重建回迁,不异地安置。
1. 新房交付标准统一为毛坯房;
2. 最终交房面积、户型完全以业主原有不动产权证登记信息为准;
3. 补偿范围仅限三项:装修及附属设施补偿、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过渡费,无其他额外补偿。
二、三大补偿项目明细(官方标准)
1、装饰装修及固定附属设施补偿
由官方指定评估机构按实入户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核算。
• 补偿范围:室内硬装、固定附属设施;
• 不予补偿:家具、家电等所有可移动私人物品;
• 发放时间:新房交付接收时一次性付清。
2、临时安置补偿费(过渡费)
按房屋+车库产权总面积按月计发:12元/㎡/月
• 计算周期:自业主腾空交房当日起,至新房交付后顺延3个月截止;
• 发放节奏:首次一次性发放1年过渡费,后续每半年结算一次。
3、搬家补助费
按房屋+车库产权总面积统一核算:20元/㎡
• 计费规则:统一按照两次搬家标准计算;
• 发放时间:业主腾空让房、完成交房手续时当场结算。
三、公示时间与异议反馈
• 公示期:2026年8月14日—2026年8月18日(仅5天)
• 公示期间业主若对补偿方案、核算标准有异议,可正式向工作组反馈
• 咨询电话:0515-88080822
• 受理单位:阳光世纪园25、26栋房屋处置工作组
四、民生简评
原址拆旧重建,是提升房屋质量、消除建筑安全隐患的民生整改举措,能够从根本上改善楼栋居住条件。
本次方案明确保户型、保面积、原地回迁,同时全覆盖补偿装修、搬家、租房过渡成本,最大程度降低业主生活影响。
提醒25、26栋业主:公示周期仅有5天,务必及时核对自家产权面积、装修情况,如有疑问尽快致电报备,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阳光世纪园25、26栋房屋处置工作组
日期: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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