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北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一批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案件。现将部分典型案例予以曝光,以案释法,以务实行动回应社会关切。
案例一
天津市北辰区某快餐店作虚假商业宣传案
2026年4月20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食品安全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手机扫码菜单中宣传有菜品“焦糖茄子牛肉粒”,执法人员对其原料进货来源开展排查。
经核查,当事人上述菜品使用的原料并非牛肉粒,而是以鸭肉为主要原料的肉糜制品。
当事人上述行为满足虚假商业宣传的构成要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
天津市北辰区某小吃店销售掺杂掺假的驴肉制品案
2026年6月1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食品安全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后厨操作间存放“马杂”产品。但当事人店内菜单无“马杂”相关菜品,当事人现场承认用马杂代替驴杂进行销售的事实,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马杂采取扣押强制措施。
经查,当事人为了提高利润,使用马杂代替驴杂制作成驴杂火锅、驴杂砂锅、驴杂面、驴杂锅仔等菜品进行销售。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满足销售掺杂掺假食品行为的构成要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天津新闻广播、北辰市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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