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酒局事件持续发酵。三名涉案高管——招商地产赵海峰、杭州滨江区副区长郁廷栋及建发地产马政纲——在商务酒局后对一名国企女员工实施强制猥亵,女生反抗时被推倒致腰部重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三人已被刑事拘留并免职。案情清晰,法律层面没有争议。
但比案件本身更让人愤怒的,是舆论场里那股熟悉的恶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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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言四起,受害者被二次伤害
我实在难以想象,一个人要怀揣多大的恶意,才会去四处散播受害女生的照片。她被打伤住院,身体遭受重创,现在连基本的隐私权都被剥夺了。她的照片被当成“瓜”四处流传,被人指指点点。
还有漫天飞的谣言:有人说她“有背景”,有人说这是“仙人跳”。各种阴谋论层出不穷。
这些谣言图片我一张都不会放。省得被别有用心之人二次传播,省得成为又一把捅向受害者的刀子。
而事实是什么?
8月19日,受害女生的朋友向媒体回应:女生当时身上有多处外伤,淤青非常严重,回家后家属发现情况不对,“逼问下才逐渐还原事情经过”。被送进医院时,她已经是昏迷状态。而现在,她又因为网上的不实消息一度情绪崩溃。据朋友透露,集团每天都有安排人员陪伴她,还安排厨师每天为她做饭送饭——因为她的身心状况已经差到了需要专人照护的程度。
身体的重伤还没好利索,精神上又被补了一刀。一个已经被暴力伤害过的女性,凭什么还要在网络上承受第二次凌辱?
那个百万粉丝的大V,你的“人之常情”是什么东西
更恶心的是,一些所谓的大V也下场了。
一位拥有近百万粉丝的博主发微博说:副区长和那个女的“大概率之前见过面”,“招呼个女青年来陪陪酒,让在场的领导兴奋兴奋,也算人之常情”。言下之意,这女的“肯定没少出席这种场合”。
没有任何证据,全凭自己的“社会阅历”臆测。一个国企女员工被领导叫去参加酒局,面对公司一把手和地方政府官员,职级碾压之下怎么拒绝?在国企待过的人都知道,那种层级森严的单位,领导叫你吃饭你说不去,第二天还能不能在这行干下去都是问题。
把商K的职业陪酒女和被迫参加商务饭局的女员工混为一谈,把“职场服从”说成“自愿交易”——这不是简单的判断失误,是标准的荡妇羞辱。这位大V不仅需要接受法律的审视,更需要上一堂道德素养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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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只造受害者的谣,不深挖加害者?
说到谣言,还有一个现象非常有意思。
关于受害女生,各种“有背景”“仙人跳”的谣言满天飞,编得有鼻子有眼。而关于三名加害者——从他们的身份背景、到行为动机、到犯罪事实,却没几个人添油加醋地“深挖”。
倒也不一定是造谣者们心善。我猜更大的可能是:他们写了,结果发不出去。
放眼望去,网络上都是对受害者“温柔”的审判:她为什么不拒绝?她为什么去那种场合?她是不是自己也有问题?
而对施暴者呢?安静得很。仿佛那三个被刑拘的官员,不过是运气不好撞上了枪口。
这种选择性失明,比谣言本身更让人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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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桌文化?别侮辱了“文化”两个字
还有人把这件事往“酒桌文化”上扯,说什么“领导喝多了”“酒桌上难免失控”。
拜托,别侮辱“文化”两个字。
酒桌文化可能有劝酒、有讲段子、有称兄道弟,但强制猥亵不是文化,故意伤害不是文化,把人打进医院昏迷不醒更不是文化。这是利用权力裹挟的性和暴力犯罪。把犯罪洗白成“文化”,是对所有中国人的智商和道德感的侮辱。
最新报道显示,涉事多方都未喝多,女生求助无果后才奋起反抗。和醉酒无关,和“失控”无关。这就是三个手握权力的人,以为可以仗势欺人、为所欲为,结果碰到了一个不屈服的女生。
这个女生恰恰是当下少有的、在肮脏环境下不被权力淫威折服的人。她反抗了,她报警了,她把三名施暴者送进了看守所。这样的女性不应该被羞辱,她值得被尊重。
试问一句:如果反抗的人也要被羞辱,那以后受害者是不是只能沉默?
如果今天一个反抗猥亵、被打成轻伤二级的女性,都要被造谣、被传照片、被荡妇羞辱,那以后被欺凌的人还有什么选择?是不是只能咬着牙忍了?因为反抗的代价不仅是被打伤,还要在网络上被扒一层皮。
法律已经给出了正义的回应——三人被刑拘。但舆论场上的“受害者有罪论”和造谣传谣的狂欢,比法律审判更难治愈。
给受害女生荡妇羞辱的大V,四处散播女生照片的恶意传播者,编造“仙人跳”谣言的造谣者——你们欠她的,不仅仅是一个道歉。
你们欠她的,是做人的基本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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