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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麻辣烫店售卖过期食材
被处罚款5000元
近日,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一起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当地一家麻辣烫店因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未落实进货查验义务被依法处罚。
据了解,2026年3月31日顺庆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该麻辣烫店开展现场检查时,当场查获该店存放、使用并对外售卖超过保质期的速冻甜不辣。
经核查,该批次甜不辣生产日期为2024年7月29日,保质期12个月,被查获时已过期且开封使用,还与正常食材混放待售。
截至检查完成时,该店已经对外售出过期甜不辣650g,违法所得共计21.58元。此外检查中还发现,该店无法提供这批次食材的供货商资质,未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相关义务。
该店的上述行为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第五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6月22日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三项行政处罚:给予警告;没收涉案过期速冻生制品及违法所得21.58元;罚款5000元。
一粉馆因多项卫生违规问题
被行政处罚
近日,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网络餐饮服务商户未按规定落实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案件,对违规粉馆作出警告行政处罚,督促经营者完成卫生整改,规范辖区网络餐饮经营秩序。
据了解,2026年3月26日顺庆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检查时,发现辖区某粉馆存在多项卫生违规问题:经营场所物品摆放杂乱、排水沟缝隙过大、天花板脱皮、后厨窗户未封闭,整体环境卫生条件不达标。
执法人员当场向该粉馆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2026年4月10日前完成整改。收到整改通知后,当事人已按期完成全部环境卫生问题的整改。
该粉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多项规定,以及《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相关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6月26日对该粉馆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据顺庆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后厨环境与设施防护是食品安全的基础保障,也是当前网络餐饮监管的重点薄弱环节。
不少入网餐饮商户存在重经营、轻管理的问题,忽略后厨环境维护,极易滋生卫生隐患,引发食品交叉污染。
该米粉店遵循容错纠错、源头治理的监管原则,通过对轻微违法作出警示处罚,纠治行业陋习,引导网络餐饮经营者常态化做 好后厨环境整治与设施维护,推动行业持续规范发展。
来源:顺庆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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