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乱停车的下场!浙江湖州,一业主为图方便把车停邻位过夜,次日四个车门凹陷变形,修车至少要5000元,男子怀疑是车位主人故意破坏,物业称监控死角查不到人,车位主来电自辩“我是文明人”,警方受案后暂时未锁定嫌疑人,业主找物业索赔被怼“你占位是主责”,这钱到底谁出?
(案例来源: 1818黄金眼,人物为化名)
![]()
2026年7月28日晚8点50分左右,湖州市长兴县洪桥镇东湖金悦小区,业主赵先生开着自己的马自达越野车回地下车库。
车里装着东西,他懒得多走几十米到自家车位,顺势停在了8幢地下室紧挨楼梯入口、挂着车牌牌的一个车位上,这车位不是他的,离他本人买的位子也就几十米远,搬完东西进屋,他彻底忘了挪车。
这个被临时占用的车位,上方明晃晃挂着归属牌和车牌,旁边还有块公区空地,位置显眼。
物业周主任后来在镜头前翻旧账:去年就有车停这儿,车身被泼茶叶水、被撬划;物业群发过通知让大家别停别人位,赵先生这种图方便的也不是头一遭。
赵先生车里一直放着挪车电话卡,那一晚手机没关、没人打,他也没收到任何提醒。
7月29日早上,赵先生孩子发烧要去医院,下地库一眼看见爱车成了废铁样:左右两侧四扇车门全是脚印状凹陷,右前、右后门被发力踹得向内凹穿,副驾驶门严重变形卡死打不开。
他当场报警,洪桥派出所出警拍照取证,接报回执写轿车车门受人为损坏,损失价值不清,警察调外围视频、走访,但中心现场正好在监控死角。
赵先生指认的那只原有摄像头,还是事后被人扭过来朝向的,此前根本拍不到车位;地库顶灯坏了一片,光线昏暗。赵先生把火撒向物业:同样车位去年出过事,为啥不补监控?
周主任两手一摊,物业2023年接场,每年亏一百多万,空置房多、物业费收不上,业委会也没钱,周主任承认赵先生占位是过错方,“你停别人位图方便,自己说的搬完没挪”。
![]()
但被赵先生追问为啥不先打车位主电话协调时,又说有号码但只能提供给派出所,记者想代要号码被拒。
车拖到洪桥集镇康华汽修厂,师傅拆下右前、右后门,确认两门因框架变形必换,左两门做钣金喷漆,估总价五六千。
赵先生查到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立案标准约5000元,觉得够得着警罪门槛,但找不到人就没法追刑责,他拨自己投保的车险客服,问找不到第三方车损险赔不赔,客服回:保险定损后报总部审,不一定全赔。
理赔员小宋让他先定损修车,赵先生怕定损不过、割门后费用悬空,转头给物业总部发书面函,限三个工作日回部分赔付方案,总部接电话的人只说先了解,此后再无下文。
警方这边,王所长回电记者:已受案,外围视频在拓、走访在做,嫌疑人未锁定,车位主也要通知来所里问话。
晚些时候车位主乔先生主动致电记者,开口却说:他占我位?我正找这人呢!我几年物业费白出,车位没装修常年被人占,不止他一次。
记者说赵先生自称就停一夜,乔先生冷笑:那么多车占我都没事,就他车出事,奇不奇怪?提及去年泼茶叶水,乔先生更甩出:有人在我车上拉屎我也忍了,小区人素质差没办法。
话锋一转又反讽:小区监控太密集了,物业光收钱不帮查,我椅子被偷都不管,我是个文明人,怎么可能干这种事。
电话挂断,没人认账,也没人赔钱。
赵先生现状是,车在修,保险等总部核赔,物业推给占位主责+没钱装监控,车位主自证清白,派出所查无线索。
![]()
占车位一夜,车门烂了、钱没着落、三方互相踢球,这起闹剧法律怎么看?
第一,赵先生占用他人车位属民事侵权,但不构成对车辆损毁的过错免责。
车位权属归乔先生,赵先生未经同意临时停放,违反民法典第275条及物权行使边界,乔先生本可要求挪车或主张占用费。
但占位行为与泄愤毁车是两个法律关系,前者不能给后者披私力救济外衣,民法典第1165条明确,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承担侵权责任。
无论踹门者是车位主、邻居还是无关第三人,故意毁损机动车都独立构成侵权,严重者涉刑法第275条故意毁坏财物罪(5000元起酌定立案)。
赵先生“忘挪车”最多算诱发矛盾的生活过错,不是被踹车的法定理由,物业拿你主责糊弄部分赔付,在法律上站不住。
第二,物业是否担责看合同约定与过错程度,不是亏钱就能免单。
赵先生与物业形成物业服务合同关系,依民法典第942条,物业对共有部分(含地下车库公共区域)负有安全防范、秩序维护义务。
该车位去年已发生泼水划车,物业明知是纠纷高发点却未增补监控、不亮灯、不巡防,属于未尽合理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亏百万不是免责牌,业委会没钱也不抵消合约责任;周主任只能给派出所号码、装监控没钱是管理懈怠,不是法律抗辩。赵先生主张物业承担部分修车费,路径成立,比例由法院结合占位过错裁量,但绝非零。
第三,刑事层面警方受案正确,民事理赔可双轨并行。
损毁超5000元若查实系同一人故意,可立故意毁财案;查不到人时,赵先生车损险若含无法找到第三方条款,应按合同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赔后可代位向未来查实的侵权人追偿。
他不必在保险赔不赔和物业赔多少里二选一,可同步推进:先修车定损走保险减损,再诉物业违反安保义务要补充赔偿,同时配合警方留取接报回执、定损单、通话记录作证据链。
车位主乔先生若确未动手,文明人自白虽滑稽但无害;若查实是他踹的,占位旧怨也不构成刑责豁免,反而加重主观恶性。
车位有主、监控有死角、脾气没死角——这起案子最清楚的法条其实是:你可以生气,但不能替别人的错误买单;你可以占错位,但别人不能踹错门。
对此,你怎么看?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