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笔之前首先声明,笔者不认识重庆晨报记者刘波,因同属一片江湖,以前曾听过Ta的名字,亦曾看过Ta写的文章,稳重、成熟,善用证据说话,有思想有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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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重庆晨报报道内容。
时光如梭,如今离“伊犁酒店事件”已过一段时间,其间笔者一直在关注此事进展。
梳理事件脉络可知,2026年7月29日,有人致电重庆晨报称在伊宁市旅游遭遇不公,希望曝光。8月4日,记者刘波介入调查,采访了当事人、酒店工作人员以及当地相关部门。8月5日稿件刊发,随即发生反转,引发海量评论,网友骂声一片。8月10日晚上7:24,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发布《致歉声明》,对重庆晨报记者刘波停职并调离岗位,同时还对其他人进行了处理,以平息汹涌舆情。
纵观此事全过程,撇开给重庆晨报打电话的那人不表,笔者认为有3大主因导致重庆日报报业集团道歉,进而消耗掉了媒体公信力。
首先,就信源交叉印证来看,当初记者是采访了酒店方面的,原文是这样报道的:
记者致电伊美臻选酒店,工作人员在电话中称,出于安全考量,酒店是不允许客人在车内过夜的。当记者追问“车上过夜费”一事时,该工作人员表示“并不知情”,并称具体的经营事务由当时的看管人员负责。
笔者不禁想问,面对记者采访,当初这家酒店只是“表示不知情”,为啥不详说事情经过?是真的不知情,还是知情不想说,抑或是想息事宁人不愿把事情“闹大”?如果单是自己不知情,尚可理解,为啥不联系“看管人员”回应记者公布视频?
其次,面对酒店方的“不知情”,就稿件整体结构看,单方说法的色彩变得更浓。记者端出这样一盘“菜”,那么作为后端把关的编辑、责任编辑以及最后签版的值班编委或带总字头的编辑,他们又是如何处理的呢?
稍有点编辑经验的都知道,面对这样甚至是“单方的说法”,用肯定式语气作标题是新闻大忌,如果采用疑问式标题法也就是说在标题后面打个问号,再客观公正地摆出各方说法,也许最终不会那么被动。
再次,最主要最核心的问题在于,文章发出来后酒店方迅速“发声”,国内多家媒体跟进报道,整个事情随即发生惊天逆转,舆情开始持续发酵,此时正处于被动状态的重庆晨报是否及时做了追踪报道,以弥补当初采访的“薄弱”,如果趁势而为及时报道“酒店声音”,是不是社会效果会更好一些?
这,无疑是在拷问重庆晨报的后端管理。
不知道负责把关那最后“1米”的,是不是一群正等着退休的老资格“老板凳”?
也不知道那群人是不是每天上班对接完记者稿件,就吆喝着到茶楼打“梭哈”或摸“砖头”去了?
那些人不管是小鲜肉还是“老板凳”,说到底就是一个责任心问题。
当然,这次事件最难受的可能还是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多种因素叠加导致他们最终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出来道歉,这严重消耗了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和天下媒体的公信力。
平心而论,此事从采访流程等环节来看,记者刘波何错之有?
如果偏要说其有错,那可能就是文章最后那份“记者手记”,当然也不知道这份手记是其本人亲自写的,还是编辑写好后硬以其名署上的?
笔者没见过记者刘波的交稿原文,亦不知道其真实写法是否如见报稿,有时有些没当过记者的编辑会把记者稿件按自己想法修改得面目全非,一旦惹祸,记者背锅。
众所周知,做新闻工作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稍有不慎就会“惹祸”,需打起十二分精神,特别是后端管理,更要有责任心责任感。
不过,这次重庆日报报业集团能主动站出来道歉,也算是一种良善态度。点个赞。
引以为戒。(漠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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