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取回因酒驾被扣留的机动车,3名男子借着酒劲铤而走险,头戴面罩、携带仿真枪械与刀具,打车前往涉案车辆管理停车场,试图强行将车开走。最终,3人还没开出停车场,便被盘龙警方当场控制,一场闹剧最终酿成刑事案件。
几天前,杨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车辆被公安机关依法扣留,同时需缴纳相应罚款。由于一时无力承担罚款办理取车手续,杨某心中一直惦记爱车。案发当日,杨某约上好友王某、杨某某一起吃夜宵,几杯酒下肚后,杨某越想越不甘心,冒出“想办法把车抢出来”的念头。3人借着酒意越聊越冲动,一拍即合,当场谋划起凌晨前往停车场抢车的计划。
行动前,3人特意网购印花头套、口罩进行伪装,还提前准备好刀具、仿真手枪等器械。一切准备就绪后,3人通过网约车平台叫车,前往涉案车辆管理停车场。网约车司机老杨接到订单后,察觉到3名乘客举止怪异,目的地更是公安机关涉案车辆管理停车场。途中,杨某从黑色塑料袋内掏出一把仿真手枪,在司机面前晃动,并询问:“你信不信这是真枪?”老杨瞬间心头一紧,一路强装镇定,将3人送达目的地后,立刻拨打电话报警。
抵达停车场后,3人故作镇定,向值班保安谎称只是上车取私人物品。保安解锁车辆后,3人迅速拉开车门,试图发动车辆。保安见状立刻上前阻拦,严肃告知:“没有放行条,车辆不能开走。”双方随即发生争执。此时3人发现,停车场设有出入口道闸,车辆无法驶出。
接警后,盘龙公安分局迅速调度双龙派出所警力、特巡警武装力量火速赶赴现场。民警抵达现场后,果断开展处置工作,将杨某、王某、杨某某3人当场控制。3人酒醒后,对自己预谋抢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3人不断辩解,称当时只是想用器械吓唬保安,并没有打算伤害他人,幻想对方害怕之后,就能顺利把车开走。但法律面前,不存在“只是吓唬一下”的侥幸,3人的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
警方提醒
1.切勿将酒后冲动当作行事勇气。酒精会放大人的冲动情绪,但不会减轻任何罪责。大量酒后违法案件当事人,在清醒之后都追悔莫及。饮酒需适度,遇事保持冷静,切勿冲动行事。
2.不要抱有“吓唬人没事”的侥幸心理。携带仿真枪、管制刀具等国家明令禁止的器械处理纠纷,易突破法律红线,构成违法犯罪。
3.车辆被依法扣留,务必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流程接受处罚、缴纳罚款,也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切勿选择极端方式,抢夺被扣车辆。
4.市民发现可疑情况,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及时报警,既能保护自身安全,也能协助公安机关快速打击违法犯罪。
法律延伸
很多人存在认知误区,认为“抢回属于自己的车不算犯罪”。在法律层面,车辆被交警依法扣留后,由国家机关代为管理,属于法律拟制的公共财产。3人携带器械、伪装身份、以胁迫方式企图强行取回车辆,符合抢劫罪构成要件。
仿真枪是否认定为枪支,需要专业机构鉴定。若鉴定达到枪支认定标准,将面临更重刑罚;即便属于仿真器械,作为胁迫工具,同样会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量。同时,酒后实施犯罪行为,不能免除刑事责任。
记者 查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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