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公示来源:华北能源监管局处罚日期:2026年08月26日
8月26日,华北能源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华北监能罚〔2026〕31号),对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违规、不按设计图纸施工的违法行为作出严肃行政处罚,企业违规施工、擅自变更工程设计的问题被正式追责。
一、涉事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124712368R
组织机构代码:124712368
企业简介: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水电一局”),隶属于世界500强企业——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吉林省最大的建筑企业。企业注册资本金16.5亿元,资产规模140亿元,是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总部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是“全国文明单位”。水电一局始建于1958年,六十多年来,主要从事国内外能源电力、基础设施和水资源与环境的投资、建设、运营。水电一局具有国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及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10余项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类甲级和混凝土工程类甲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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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违规事实
经查,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在河北迁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通风兼安全洞、进厂交通洞及附属洞室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擅自变更工程设计的违规行为,且相关设计变更未履行正式审批流程。
具体违规问题如下:
1、擅自缩减锚杆施工数量:项目通风兼安全洞洞口边坡,设计要求布置36根锁口锚杆,企业实际仅施工18根,擅自取消半数锚杆施工工序;
2、擅自取消截水沟工程:未按图纸要求布置上游侧腰线以下完整截水天沟,未实现与冲沟相连的设计标准,缺失关键排水防护工程。
本次行为属于典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批、擅自违规施工,违反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及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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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失信行为及处罚依据
失信行为事项:建设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
处罚裁量标准:依据相关规定,该类违规行为可责令改正,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本次处罚严格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相关规定:施工单位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不达标需返工修缮,并承担相应损失赔偿,情节严重的可停业整顿、降级或吊销资质。
结合《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一般处罚等级,监管部门依法作出本次处罚决定。
四、最终处罚结果
1、处罚类别:罚款
2、处罚金额:769236.73元(人民币柒拾陆万玖仟贰佰叁拾陆元柒角叁分)
3、处罚决定书文号:华北监能罚〔2026〕31号
4、处罚执行情况:正常执行
5、处罚实施机关:华北能源监管局
五、行业警示
抽水蓄能电站属于重大能源基建项目,工程结构复杂、安全标准严苛,边坡锚固、排水系统等关键工序直接关系工程整体稳定性与施工安全,是工程质量管控的核心重点。
本次企业未经审批擅自变更设计、缩减施工工序、偷减工程内容的行为,暴露出企业质量管控意识薄弱、现场管理混乱、合规施工底线失守等问题。能源基建项目事关公共安全与能源保障,任何擅自变更设计、不按图施工、缩减工程量的行为都将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行业各施工企业须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坚决杜绝未经审批擅自变更设计、偷工减料、违规施工等行为,严格按照图纸及规范施工,全面压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守住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双重底线。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均依据官方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整理,具体详情以监管部门正式文书为准。
信息来源:华北能源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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