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南陈屯镇王官屯村、小王庄镇强家坟村土地共约6.5982公顷(约98.973亩),依照规划进行城镇住宅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公园绿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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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全文如下: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告
南陈屯镇王官屯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6年度第6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东至国有土地、南至王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王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王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3.953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住宅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8月31日开始,由南陈屯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9月11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czyh.gov.cn/。
特此公告。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8日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南陈屯镇王官屯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6年度第58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3宗土地,其中1号地位于东至王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王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永安大道、北至九河西路的土地,面积约2.0240公顷;2号地位于东至王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王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王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王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3002公顷;3号地位于东至国有土地、南至王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王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王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269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住宅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公园绿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8月31日开始,由南陈屯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9月11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yh.gov.cn。
特此公告。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8日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小王庄镇强家坟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6年度第58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2宗土地,其中1号地位于东至强家坟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强家坟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王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强家坟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0122公顷;3号地位于东至国有土地、南至强家坟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王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王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0395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住宅用地、公园绿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8月31日开始,由小王庄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9月11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yh.gov.cn。
特此公告。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8日
来源: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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