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政坛又上演一出权力掰手腕的大戏,行政权把手直接伸向最高司法人事,一石激起千层浪。
青瓦台高级首席发言人姜由桢,于春秋馆召开例行简报会对外放出重磅消息。接替前大法官卢泰学的人事提名,现阶段并不满足完整合规条件。
两名由大法院院长赵熙大提交上来的大法官人选,命运迎来两极分化。首尔高等法院部长法官金成秀,人事同意案会正常递交国会走流程。大邱地方法院部长法官鲜凤基,则被政府直接拦下,不会向国会提交任命同意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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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可不是大法院院长自己闭门造车挑出来的名单。两位候选人全部出自大法官候选人推荐委员会筛选后的候选池,赵熙大只是在既定名单范围内完成提名工作。
按照韩国政坛沿袭多年的老规矩,大法院院长正式抛出提名之前,要先和总统面对面沟通,交换彼此看法,把人事层面的分歧提前摊开。
但这一次,老规矩直接被打破。赵熙大选择书面报送的形式,把两份大法官提名递交上去。一纸书面提名,直接引爆青瓦台与最高法院的口水仗,双方各说各话,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最高法院这边给出的说辞很直白。总统方面始终排不出会面档期,可大法官岗位空缺拖不起,案件堆积如山不能无限期搁置。经过和民政首席秘书协商,才退而求其次采用书面提名的方案。
青瓦台的表态截然相反,公开否认曾经认可书面提名这一操作方式,双方各执一词,这桩人事程序的罗生门,至今还没有理出完整头绪。
拨开表层的程序扯皮,背后的矛盾其实一目了然。青瓦台从一开始就对鲜凤基这个人选持否定态度,赵熙大却坚持把这名法官放进提名名单。
两边谈不拢,总统拒绝安排面谈。可大法官岗位空缺刻不容缓,赵熙大索性直接行使提名权限,书面把人选上报,矛盾就此彻底摆上台面。
青瓦台并不买账,直接把鲜凤基的提案打回,相当于实实在在行使了提名否决权。这一下,直接戳到韩国宪法设计的权力痛点。
韩国宪法条文写得明明白白,大法官由大法院院长提名,再交由总统完成任命抖音百科。提名权归司法最高首长,任命权攥在总统手中,两套权力互相制衡,谁也不能把另一方当成橡皮图章。
如果总统可以随心所欲驳回大法院院长筛选完毕的提名,那么院长手里的提名权,就成了好看的摆设。道理很简单,提名权的核心,就在于提名出来的人选要得到尊重。
一旦总统拥有挑肥拣瘦的权力,“这个人收下,那个人退回”,院长的提名就失去实际意义。到头来相当于总统间接从候选池里面,挑自己看得顺眼的人上位。
韩国主流法学界大多持相同观点,政府此番操作,有冲撞三权分立原则的嫌疑。院长负责筛选提名,总统本职是履行任命流程,不能反过来指挥司法该提名谁,更不能强行点名要求院长上报特定人选。
韩国舆论圈普遍预判,李在明心中早有中意的大法官人选。只要递上来的名单不合心意,青瓦台就直接驳回,耗到大法院院长主动交出主动权,把属意人选推上台面。
很多人会好奇,韩国历史上有没有总统直接否决大法院院长提名的先例。把时间往前翻,要一路追溯到68年前李承晚掌权的年代。
1957年12月15日,初代大法院院长金炳鲁卸任,法官会议提名金东贤接任大法院院长。1958 年 1月,时任总统李承晚,通过公文正式宣布拒绝任命金东贤。
彼时李承晚拿不出像样的法律层面理由,硬生生推翻司法机关的人事决定。不仅如此,他还亲笔写信给法官会议,点名要求执政党庆尚北道党主席出任大法院院长,赤裸裸伸手干预司法人事。
法官会议硬着头皮拒绝总统的要求,执政党议员甚至准备修改法案,打算直接抹掉法官会议的提名权限。迫于社会舆论的巨大压力,修改法案的提案才最终收手。
韩国法学界韩仁锡教授,在著作中将这件事定性为不折不扣的总统专断。自打李承晚这一出闹剧落幕之后,往后数十年的韩国政坛,再也没有出现过总统直接驳回大法院院长提名的情况。
如今李在明政府,重新捡起尘封 68 年的旧例给自己的行为背书。今时不同往日,当下已经设立独立的大法官候选人推荐委员会,会先一轮筛选候选人,压缩大法院院长的选择空间。
即便有委员会前置把关,也不代表行政部门可以随意推翻院长从候选池里挑出来的人选。这套操作一旦开绿灯,等于把司法人事的主导权,完完整整交到总统手上。
现在摆在韩国面前的是一个死循环。如果赵熙大不肯妥协,拒绝提交青瓦台看好的人选,大法官岗位就会长期空缺,司法系统运转持续承压。
就算院长换一批其他候选人递上去,只要不合总统心意,依旧可以照此套路驳回。候选人池子的总数有限,几轮来回拉锯之后,最后剩下的只会是政府想要的人选。
不少政治观察家深挖背后动机。此前最高法院曾经作出判决,认定李在明存在《公职选举法》虚假事实散布的相关罪名,双方梁子早就结下。
政府方面还在大力推进大法官扩编相关法案,计划在本届总统任期之内,完成大量新增大法官的人事任命。赶在扩编法案落地之前,先通过人事施压拿捏最高司法机关,成了外界解读的一大动机。
李承晚当年那套操作之所以被后世钉在耻辱柱上,就是因为它撕开三权分立的防护墙,行政权把手伸进司法人事,饱受各界口诛笔伐。时隔半个多世纪再度复刻旧剧本,很难赢得普通民众的认同。
韩国政坛的权力博弈,从来不是关起门来的内部游戏。行政权和司法权硬碰硬,最终还要过民意这一关。
赵熙大如果选择低头妥协,那么宪法赋予大法院院长的提名权,就沦为一纸空文。坚持不肯让步,则要面对大法官岗位长期空缺,司法案件积压越来越多的现实难题。
两头都是烫手山芋,无论选哪一边,都会给韩国本就伤痕累累的三权分立体制,再添一道深深的裂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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