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提升防汛应急响应为三级并启动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闽汛防指明电〔2026〕51号),省防指于9月1日9时30分启动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按照《福建省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省局同步启动渔业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
根据省气象台和海洋预报台预报,受今年第18号台风“沙德尔”影响,预计1日下午至4日,台湾浅滩渔场风力7—8级、阵风9—10级、浪高3.5—4.8米的大到巨浪;闽南渔场风力7—8级、阵风9—10级、浪高3.0—4.3米的大到巨浪;2日下午至4日,平潭及以南沿海风力7—8级、阵风9—10级、浪高1.8—2.8米的中到大浪;宁德至福州沿海风力7—8级、阵风9级、浪高1.5—2.5米的中到大浪。
经综合会商研判并报告省防指,做出如下防御指令:
1.位于台浅、闽南渔场的海洋渔船(含远洋渔船)务必于2日08时前转移至北纬24.5度以北海域或就近返港避风;位于外省海域的我省海洋渔船按照属地防御指令执行;
2.全省沿海养殖渔排(含深远海养殖平台)上的非劳动力人员务必于2日12时前全部撤离上岸;
3.乡镇船舶由各县(市、区)属地政府参照上述防御指令统一部署。
各地要强化预警叫应,点对点通知,组织渔船及渔排上人员安全有序撤离,撤离过程中严格落实值班瞭望、编组航行、规范穿戴救生设备;强化值班值守,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各项防御措施落实落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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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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