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
鹤壁市公安局淇滨分局
发布关于淇滨区部分区域内无人机等
“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详情如下
为确保2026“李宁·中国农业银行杯”全国匹克球锦标赛安全顺利进行,维护现场群众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将在有关空域和时段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禁飞管控。
管控时间
2026年9月2日(星期三)16时至24时
管控区域
南海路以北、柳江路以南、天山路以西、老107国道以东区域。
管控对象
临时管控期间,除经报备同意的媒体活动现场直播、新闻素材采集及安保需要使用无人机等飞行器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均禁止在管控区域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无人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热气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风筝、孔明灯及其他空飘物)。
管控措施
管控期间,公安机关将启动反制设备,对违法违规飞行、释放“低慢小”飞行器等采取反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媒体现场直播和新闻拍摄需要使用无人机,请依法审批后到鹤壁市公安局淇滨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报备。
联系人:豆金阳
电话:18639250676
来源:鹤壁市公安局淇滨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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